法律分析:
仓单交付的后果:
1.仓储物风险承担随仓单而移转。
2.仓单仅具有单纯的物权效力。
3.仓单具有物权的排他性。
4.仓储物的非所有人取得的仓单仍然具有物权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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