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在必要时可以起诉父母支付超过原协议的抚养费。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可能会因生活费用增加、子女需求变化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父母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法院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分析
小静是2010年出生的,今年五岁了2014年5月12日,她的爸爸李某和妈妈胡某协议离婚了。当时两人约定小静跟着李某一起过,胡某不支付生活费,夫妻共同所有不动产、存款归李某所有,李某另外支付胡某精神赔偿费40000元。
一年多过去了,随着小静生活费、教育费不断增加,李某一个人抚养女儿很是幸苦,想到前妻一个人逍遥自在,心里感觉不平衡。日前,他以离婚时没有考虑到小静的权益为由,以女儿小静为原告,将前妻起诉至法院,要求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来到法院开庭的胡某很是气愤,声称协议离婚时已有约定,不愿再另外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告诉她: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在必要时是可以起诉父母支付超过原来协议或判决的抚养费的。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小静的法定代理人李某最终与被告胡某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欠付被告胡某40000元精神赔偿费折抵,作为被告胡某给付原告小静抚养费,原告小静放弃向被告胡某额外主张给付抚养费,被告胡某放弃向原告法定代理人李某主张精神赔偿费等相关费用。
法官释法:离婚后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更明确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换句话说,在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至法院这两种方式要求增加抚养费。
结语
在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孩子的实际需求发生变化时,父母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至法院的方式要求增加抚养费。本案中,原告小静的父亲李某因为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不断增加,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胡某支付每月抚养费。经过法院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在必要时可以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协议或判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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