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为公司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11个月的双倍工资。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