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3-5岁子女可随其生活,但若一方有绝育手术或生育能力丧失、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环境对其不利、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患病或有不利影响等情形,则优先考虑对方;父母双方条件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可照顾子女者,可优先考虑随父或母生活;父母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服刑人员抚养不易,需征求子女意见。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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