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持有债权就成为了债权人,债权是一种可以造成收益的存在,但是债权并不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同时,债务人对原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对债权人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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