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但是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需对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其余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3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