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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分财产?

来源:易榕旅网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可协商或向法院起诉。对于共有房产,可竞价取得、评估后补偿或拍卖分割。若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应由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且未加名字,配偶无权分割。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离婚时处理也应按约定进行。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需求和财产来源等实际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不同。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期间和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并根据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未加上配偶名字,那么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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