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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要约人是要约邀请人吗?

来源:易榕旅网

受要约人不是要约邀请人。要约邀请人是作出要约的人,而受要约人是接受要约的人。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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