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共分为几类?
化妆品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共分为一般液态类、膏霜乳液类、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蜡基类和其它类,这6个申证单元,其作用仅限于换(发)生产许可证。根据产品特性,将前四个申证单元,分为若干申证小类。 1.4.1 一般液态类:不需经乳化的液体类化妆品,分为4小类。 (1) 护发清洁类;
(2) 护肤水类; (3) 染烫发类; (4) 啫喱类。
1.4.2 膏霜乳液类:需经乳化的膏、霜、脂、乳液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护肤清洁类; (2) 发用类。
1.4.3 粉类:散粉、块状粉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散粉; (2) 块状粉。
1.4.4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含有推进剂的气雾剂类化妆品和含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气雾剂类; (2) 有机溶剂类;
1.4.5 蜡基类:以蜡为主基料的化妆品。 1.4.6 其他类:不能归属于以上五类的产品。
1.4.7 化妆品产品申证单元表。未在表中列出的产品,应根据上述规定归属于相应申证单元:有申证小类的,归属申证小类。
申 证 单 元 产品类型 产品举例 洗发液、洗发膏、发露、发油(不含推进剂)、摩丝(不含推进剂)、梳理剂、洗面奶、液体面膜等 护肤水、紧肤水、化妆水、收敛水、卸妆水、眼部清洁液、按摩液、护唇液、生发液、护肤精油、无纺布面膜等 染发剂、烫发剂等 啫喱水、啫喱膏、美目胶等 膏、霜、蜜、香脂、奶液、洗面奶、无纺布面膜等 发乳、焗油膏、染发膏、护发素等 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定妆粉、面膜(粉)、浴盐、洗发粉、染发粉等 胭脂、眼影、粉饼等 摩丝、发胶、彩喷等 香水、花露水、指甲油等 唇膏、眉笔、唇线笔、发蜡、睫毛膏、唇彩、液体唇膏等 本次不列入 护发清洁类 一般液态单元 护肤水类 染烫发类 啫喱类 护肤清洁类 膏霜乳液单元 发用类 散粉类 粉单元 块状粉类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 蜡基单元 其它单元
气雾剂类 有机溶剂类 — — 1.5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注的产品内容,应填写申证单元名称和申证小类名称。其中:“其它单元”必须标注申证的具体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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