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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对建筑物、文物等保护措施

来源:易榕旅网


工程施工对建筑物、文物等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对建筑物、文物等保护措施

一、总体措施

进场施工前,首先对施工现场需要保留的构造物和公用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由专人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对施工区周边的公用设施也进行了解,调查周边的道路情况的承载能力,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对施工中采购的成品、半成品构件、建筑材料要建立保护措施,对施工完的各分项工程建立养护和保护措施。

二、周边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的保护措施

1、在重点保护的构造物和公用设施周围设置围栏,围栏外挂上“禁止通行”、“危险”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2、保护建筑半径20m范围,不允许堆物、行驶卡车、小平车等,搅拌机、砂浆机应远离50m 以上。

3、测设一下保护建筑的地势,如果保护建筑的地势较低,则应在其周围开挖适当的排水沟,避免施工中的污水、废水流入建筑物附近。

4、如果施工地点距建筑较近,则应在保护建筑接近处,严禁振动较大的施工作业。

5、在保护建筑的合适地方设置沉降、位移观察点,在邻近建筑施工过程中,要隔一

周或二周或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建筑物的沉降、位移观察,如果有异常情况,则应暂停施工。

6、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经常观察保护建筑的墙面、地面、门窗等,以及建筑周围的情况,是否有开裂、变形、沉降、移位等,如果有异常,则应暂停施工。

7、教育施工人员爱护公物、保护公物,不允许破坏,损坏公物,如果有意破坏,则严加处理。

三、周边道路设施及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时,材料、机械、人员进出场众多,所以要制定适合的进出场路线,报经甲方和有关部门同意。

2、特殊路段通行,确因施工需要,要经甲方同意,同时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施工完毕,对损坏部分要整修复原。

3、工程施工中采购成品要建立专用仓库保存,派专人管理并登记造册,如采购的交通工程设施等。

4、工程施工预制品要加强养护和保护,预制成品按规范规定进行养护,养护期到后没及时使用的,落实专要管理并看守,防止损环。

5、工程施工各种材料如水泥、碎石、砂等要建立材料堆施场,并分类堆码并标识,做好排水设施,预防暴雨、洪水袭击。钢筋等易腐蚀的材料要进入专用仓库存放。

6、做好工程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的保护,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建立或租专用场地停

放,机械设备停放场派专人管理、看守,并配备机械设备检修师,每天对机械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修理,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7、做好环境卫生保持,对于路面上落下的建筑垃圾和泥土,安排专人进行及时清除。

四、养护及维修措施

1、已完成品工程要加强养护和管理,出现缺陷要及时维修,出现不可抗力损毁的情况要及时上报业主和监理。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委派专人进行养护、管理。施工完成的建筑物要派专人看管和执勤,没到养护期的不得开放,同时要派专人洒水养护,养护期内随时保持砼路面湿润和清洁。

2、落实缺陷责任期内的养护和维修措施

工程正式完工交验后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内拟落实专人对本合同段工程进行养护,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内本合同段留守一名工程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缺陷工程的管理和指挥以及代表公司同业主保持联系和处理及时出现的缺陷问题,同时每1公里路落实一名专人进行养护,养护人员主要工作是清理水沟、路肩、路面,保持路肩、路面清洁和水沟畅通,同时

对沿线出现的缺陷地方及时向留下的工程管理技人员汇报,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五、地下文物保护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如古墓、钱币、化石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或其它有价值的地下构造物,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立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尽快向工程师、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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