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垃圾中转站工程
招 标 文 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NTS2013******
招 标 人:##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项目管理## 日 期:2013 年10月29日
Word.
目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人须知7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10 (三) 投标文件12 (四) 投标报价17
第二章评标办法29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9 第一节 协议书33 第二节 通用条款35 第三节 专用条款35
第四节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57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6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1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62 二、授权委托书63 三、投标函64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5
总说明67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68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69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7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7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73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7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75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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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77 暂列金额明细表78 材料暂估价格表79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80 计日工表81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82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3 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84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85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86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7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88
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另附)88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 期:2013年10 月29日 2 / 90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13年10月29日 ##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1 2 3 4 1.1 1.1 1.1 1.1 内 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承包方式 3 / 90
说 明 与 要 求 ##市*****垃圾中转站工程 ##市**幸福街道北城停车场西侧、城北大道南侧 建筑面积:3925㎡ 包工包料 项号 条款号 5 1.1 内 容 质量标准 说 明 与 要 求 合格 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 11月30 日(具体开工时6 1.1 工期要求 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车间主体结构100日历天封顶。 7 1.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8 1.2 招标X围 施工图所示的土建、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9 10 11 16 12 13.1 工程报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固定单价报价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20万元 自行踏勘 12 14.1 踏勘现场 地点: ##市***幸福街道北城停车场西侧、城北大道南侧 (1)招标文件(含施工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其技术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8) (3)《##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 (4)《##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 (5)《##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 (6)《##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 (7)《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通建价[2011]8号) (8)通建工[2013]288号文件(即转发:苏建函价[2013]549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9) 《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通建价[2013]8号) (10)《##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 10 期)4 / 90
13 18.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及市场询价。 说 明 与 要 求 (11)##省、##市现行的计价文件 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 14 18.3 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 15 18.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7天前 16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仅中标单位提供贰份) 收件人:##**工程项目管理##王晓卫 投标文件递交 17 21 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13 年11月20日9 时 递交地点:##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开 标 18 24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 日 9时 开标地点:##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19 25 评标委员会 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其中工期20 3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占2%;质量履约保证金2%;安全履约保证金0.5%;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0.5%) 中标差额 保证金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 5 / 90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之招标人补充的其一按时一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他内容1(友情提示:若投标单位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 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补充的其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他内容2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 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除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在投标截止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递交壹份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招标人补充的其标函》和《法定代表人##明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他内容3公章和法人章。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递交,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封 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再提供贰份相同的投标文件(副本)给招标人。 4、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用于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因投标视为投标人撤招标人补充的其人自身原因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失败,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原因他内容4 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以使用备用电子光盘现场导入评标系统,如投标人备用光盘未提供或无法导入上传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仅在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重大故障导致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情况下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替代。除上述情况及评标6 / 90
21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委员会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以外,纸质投标文件都不作为评标的依据。任何情况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22 招标人 招标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0513-8******* 23 招标代理人 单位名称: ##**工程项目管理## 地 址: ##市 联 系 人: *** 联系: 传真: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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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X围:施工图所示的土建、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X围内的工程项目中标人不得##分包,中标人确需分包的工程(指中标人确实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分项)必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如发现中标人转包或擅自分包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其法律责任。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建设单位提供的现状场地,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根据踏勘现场的结果自行制定相应措施。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因现场条件要求增加费用。
(2)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边缘,由中标人安装计量表箱后接至使用位置,所产生的费用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等由各投标人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其他: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X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扰施工的情况,若发生施工机械台班停置及二次进退场、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4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5承包方式说明:本次施工招标X围内的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发包人供应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方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质。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财务要求: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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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企业信誉业绩及业绩要求: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2)执行《##省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企业近三年承担过施工合同价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公共综合楼或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担任过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公共综合楼或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7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注:“近三年”是指2010年10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之日内的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3.投标费用
3.1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人民币贰佰伍拾伍元(¥:255元,不含投标专用光盘费用),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电子专用光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自行刻录。(地址:##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450室、452室)
3.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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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在“##市工程建设网”(.ntcetc.)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市工程建设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13年 11 月 7日16:00时前以投标单位专用CA证书登陆##市工程建设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将在##市工程建设网和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X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从“##市工程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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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5.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登录“##市工程建设网”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市工程建设网”网上答疑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内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市工程建设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5.5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5.6 本工程采用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市工程建设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工程建设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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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专用光盘可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地址:##市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市工农南路150号450室、452室)。光盘刻录在“##市工程建设网”(.ntcetc.)下载,由投标人将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最终清单进行自行刻录,具体操作方法可向招标办人员咨询。如因光盘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评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截止时间 7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2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以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X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3、8.4 、8.5,其中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下列8.1、8.2 条,技术标包括下列 8.3条。商务标包括下列 8.4、8.5 。
8.1##明材料原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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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8.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1.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8.1.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书;
8.1.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1.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
8.1.8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1.9《##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1.10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编写材料目录,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8.2##明材料包
8.2.1##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8.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2.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2.5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8.2.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书复印件;
8.2.7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8.2.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8.2.9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2.10近一个月内(2013年10月1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等)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8.2.11《##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8.2.1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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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证明;企业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确保项目负责人到位承诺书原件(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材料目录和页码,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8.3技术标包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4商务标包
8.4.1法定代表人##明书; 8.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4.3投标函;
8.4.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8.4.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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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诚信承诺书。 8.5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备用光盘电子投标文件为NJSTF格式。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用于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光盘须单独密封)。
8.6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人再提供贰套商务标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一套有工程造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标书给招标人,必要时还要无条件借用相关工程造价软件。
注:上述8.3的电子标书可采用普通光盘刻录,但8.4的电子标书必须使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的“##省招投标标准化工具”专用光盘,且自行刻录,其它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
9.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9.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以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标书中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用标书。
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X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精神,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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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行:浦发银行##分行,##:,超过期限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后至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及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单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企业法人基本存款##确认、变更及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55室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受理处出具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书”为准。外省市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但必须从已经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过的基本账户汇出。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核对。
13.2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3.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一周后予以退还。
13.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订立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13.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5.1放弃中标项目的;
13.5.2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6条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13.5.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13.5.4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行为。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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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X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X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X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6.2除下列条款中风险X围的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工程量;
(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加; (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X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 (4)发包人提出对乙供部分材料进行更改,引起的价差; (5)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6)政策性调整费用(包括新的验收标准、新的收费项目、调整税率及增加税种、各收费项目的调整等)。
(7)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 16.3工程价款调整
16.3.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16.3.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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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6.3.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16.3.4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本工程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配套使用##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招标控制价
18.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8.2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8.2.1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其技术资料。
18.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8)、《##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通建价[2011]8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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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的通知(通建工[2013]288号,即苏建函价[2013]549号)、《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通建价[2013]8号)及其##省、##市现行的计价文件。
18.2.3材料价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0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0期上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行情考虑(有暂定价的材料除外)。
18.2.4本工程类别:土建、安装均为三类工程。
18.2.5招标控制价=(标底价-取费后的暂列金额-取费后暂定费用)×(1-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取费后的暂列金额+取费后暂定费用
18.2.6不可竞争费用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1 规 费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工程排污费 计费基数 A+B+C 土建、钢结构 安装 暂不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 / 3.0 0.5 2.2 1.1 / 3.477 / 2.2 0.38 0.8 0.4 / 3.477 2 3 4 6 7 8 9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社会保障费 住房公积金 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 税 金 A+B+C A+B+C A+B+C A A A 税前造价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税 金 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其它项目的费用。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
18.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
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
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查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含第7日)前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并在“##市工程建设网”(.ntcetc.)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18.7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开标5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4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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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市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X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年版2号)规定分别承担。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9.2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8),并参照《##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通建价[2011]8号)、通建工[2013]288号文件(即转发:苏建函价[2013]549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通建价[2013]8号)及其有关计价文件规定执行。
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9.4不可竞争费用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1 规 费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工程排污费 计费基数 A+B+C 土建、钢结构 安装 暂不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 / 3.0 0.5 2.2 1.1 / 3.477 / 2.2 0.38 0.8 0.4 / 3.477 2 3 4 6 7 8 9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社会保障费 住房公积金 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 税 金 A+B+C A+B+C A+B+C A A A 税前造价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税 金 注:1、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其它项目的费用。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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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X围内相应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以及为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机械设备、材料、劳务、技术措施、施工方法、甲供材料的下车费用、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用、有关材料和构件场内外二次搬运费、垃圾的清理外运所有费用(含渣土证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地下障碍物等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9.6本工程的总包管理费:指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均实行总包管理,但不排除招标人对特殊项目实行指定分包。经招标人批准分包的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总包管理工作,即无条件承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签证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现场材料合理布置和看管、消防工作、进场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民工工资发放检查工作、成品保护、工程资料填写与报验、工序质量验收等工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配合工作。总包管理费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中标人不提供以上管理工作、管理不到位或不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人每发现一次,中标人须按2000元/次~2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分包单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中标人承担不可推卸的总包管理责任,除承担因中标人疏于管理所应承担的经济补偿外,中标人须按50000元/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9.7总包配合费:指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均实行总包管理,但不排除招标人对特殊项目实行指定分包。经招标人批准分包的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总包配合工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即无条件提供所需要的内外墙脚手、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水电接入(含楼层内、仓库、生活区)、作业面、工程定位、基准线的提供、材料堆放、保管、泵送商品砼的布拆管和清洗、非泵送砼的垂直运输、临时仓库、预留孔洞留设、预埋构件、门窗侧等洞口(如内外门窗侧、防盗门窗框的嵌缝、消防栓洞口、烟道侧、通风管四周、管道井内楼层封堵、套管固定及嵌缝处理等)砂浆、砼嵌缝、节点收头等责任,场地清理等和必要的临时设施等配合工作(水电费除外)。总包配合费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中标人不提供以上配合工作或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人每发现一次,中标人须按2000元/次~20000元/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中标人不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配合工作,招标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施工,施工费用将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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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土方外运(回填土)由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安排,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其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再给付任何费用。
19.9本工程基础施工采用自然放坡,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踏勘现场,合理做好总平面图布置,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9.10施工中外脚手使用钢管脚手架,现浇板采用复合木模板,保证顶棚和梁不需抹灰,确保平直不偏差。若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发现,每层有3处以上露筋、返锈、胀模、裂缝等质量缺陷,且若发现每层有5处以上贯穿裂缝且长度超过0.5米,则该层扣除0.8元/㎡。
19.11考虑到本工程工期较紧,并且施工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等的影响。各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如因赶工投入的模板、脚手支撑等措施费(含外聘专家咨询费),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成品保护费、临时停电(一周累计8小时内)、停水(一周累计8小时内)、天气变化、材料到位、道路维护等等],并在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为确保本工程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而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其所有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9.12中标人现场应自备发电机组(不小于120KVA),遇临时停电时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若降水工程开始后现场无自备发电机组,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天或扣除当天的降水费用(总降水费用/总降水天数=每天的降水费用)。
19.13本工程中钢网架、门窗、幕墙等需二次深化设计后施工的项目,必须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如需分包的,应分包给有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或施工,二次深化设计须经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招标人确认,且须满足相关规X并确保通过审查;深化设计、施工直至通过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招标时,暂定价的项目除外。
19.14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暂估费用、暂估价格、暂列金额进行修改,且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下浮。若工程结算中发现投标人擅自改变了暂定价部分材料及项目数量及单价,则少计或漏计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扣除,多计部分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扣除。
19.15本工程中的特殊材料,如招标文件中,规定品牌的,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材料品牌之一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材料品牌之一报招标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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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壹份完整的投标纸质文件。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肆包密封,具体如下:
(1)投标人应将##明材料原件包(8.1条,壹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明材料原件字样;
(2)将##明材料包(8.2条,正本壹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明材料字样;
(3)技术标包(8.3条,正本壹份):投标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标电子备用标书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技术标”字样;
(4)商务标包:商务标及商务标电子备用标书(投标专用光盘刻录的备用文件)、投标计价电子文件(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的有工程造价软件支持的投标套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
20.3数字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20.4未按本章第20.2项、20.3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20.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0.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0.7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8中标单位在订立施工合同前必须提交肆套纸质中标函(投标文件副本)。 20.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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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1.2数字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使用##市建设工程网提供的##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出具确认收讫函,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收讫确认时,投标文件视同已递交。
21.3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送入##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并确认提交,招标人确认收讫并出具确认函,投标人收到确认函的时间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投标文件上传并确认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
2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1.5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配套的由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数字证书)。投标人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机构等招投标各方主体,并终止该数字证书的使用。在未接到投标人数字证书失密停用信息情况下,招标人经##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接受到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并经系统提供的数字证书对比工具核对未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任何改动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加盖数字证书时数字证书由投标人专用并由投标人控制,其投标文件电子签名可靠与投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送达至##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22.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2.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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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将被没收。
(六) 开标、评标、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名;
27.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7.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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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7.6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X、技术标准的要求; 27.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7.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7.11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
27.12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7.1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7.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7.15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7.16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8.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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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专用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和软件版本的投标文件,用于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系统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以使用备用电子光盘进行现场导入评标系统,如投标人备用光盘未提供或无法导入上传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仅在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重大故障导致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情况下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替代。
除上述情况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的以外,纸质投标文件都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任何情况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示时间为三个日历天。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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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X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现金)。
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和签订合同的权利,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决定其它中标人。中标人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和岗位、职责、##等信息。
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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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
##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市建设工程网上给予公布。
第二章 评标办法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
2、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并确保通讯畅通。如擅自离开,无法通讯,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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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项目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合格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2年度年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须持有《##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且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在信用管理手册中,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具体要求详见通建建[2010] 63号文)。 财务状况良好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建筑业企业信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用管理手册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 《##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2年5 企业财务状况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的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类似工程:指施工合同价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公共综合楼或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近三年”是指2010年10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之日内的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①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的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社保缴费清单。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8 五大员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9 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0 / 90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一个月内(2013年10月1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等)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10 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无在建工程,并保证自本工程投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负责人。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12 企业履约情况 备上述序号1-12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注 (三)技术标评标: 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技术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技术标的评审办法: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施工方法正确,施工措施得当,技术方案科学,人员、材料、机械等安排合理,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按下表要求进行评审:
项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符合性评审通过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符合性评审通过 符合性评审通过 符合性评审通过 符合性评审通过 符合性评审通过 8 关键施工技术、符合性评审通过 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31 / 90
1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通过率在90%及以上(即施工组织设计共10项,经评审“通过”达到9项及以上)的,则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审。
2、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技术标不通过。
各投标人的技术标由本工程技术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单独评审,凡是经本工程技术标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评定为“通过”的,则该技术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
(四)商务标评标:
1、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质量等级、工期等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2、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发放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确定有效报价:通过技术标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4、确定评标基准价:①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2 分,下浮1%加 1 分,最多加B分。加满B分后,每下浮1%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B值在开标时在以下数值中随机抽取,分别为:3.0、3.5、4.0、4.5、5.0、5.5。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推荐报价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最高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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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X围
承包X围:施工图所示的建筑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X围内的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分包,承包人确需分包的工程(指中标人确实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分项)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如发现承包人转包或擅自分包情况,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其法律责任。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月日(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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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个日历天。
具体时间节点:各单体基础完成时间201 年 月 日;主体结构封顶时间201 年 月 日;单体竣工时间2014年 月 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X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含补充通知) (8)图纸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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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在承包人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履约保函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节 通用条款
略
第三节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招、投标书及其附件;④专用条款;⑤通用条款;⑥标准、规X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含补充通知);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X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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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X
适用标准、规X的名称:中华人民##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X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X的时间:上述标准、规X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X时的约定:按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商定的标准实施。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 职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以及《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设计变更和签证增减的工程量;2、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适用标准及分包单位的确认等。
1、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 职务: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负责人 ##: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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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本工程的水源、电源已接至施工周边,由承包人安装计量表箱后接至使用位置,所产生的费用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中。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临时便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但不能避免地下不明障碍物的情况。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X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人员、机械、材料安排计划、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总计划和开工后第一个月所需的发包人供应材料计划。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每项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每延迟一天,另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
每月14日下午5点前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供上半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详细的下半月施工进度计划。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每项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每延迟一天,另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
每月28日下午5点前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详细的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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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材料使用计划。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每项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每延迟一天,另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
甲供材料,承包人须提前15天向发包人提供计划,逾期提交计划的,按2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安全用电及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负责发包人的安全责任,禁止外单位车辆、人员出入工地。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总配电间承担管理责任,进场后一周内向发包人报现场负责管理电工的有效电工证件复印件(带原件审核)和联系,并加盖承包单位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应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因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质[2004]213号通知要求,发包人将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考评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临时办公用房,总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并安装办公与用水、电设施,其建筑安装费及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①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和赔偿。
②施工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对已完成工程成品正式移交发包人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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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承包人在室外配套工程开始实施前5天内(发包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包人室外配套工程开始实施时间)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并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②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③其他在施工过程中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作进一步补充并提交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每次例会前提交周、月进度计划,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承包人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中应明确主体、外装饰、安装、竣工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等。每天记录施工人数,实际小于计划人数时,按每人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承包人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落实纠偏调整措施并认真实施,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实际进度严重滞后进度计划,则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资料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周全,施工期间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考核。合同X围内的所有工程必须在中标工期内结束。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顺延,(但须得到甲方代表签字的书面认可,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承包人放弃费用索赔的权利);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5000元;超过30天,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三的比例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13.1.1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程序,提出工程延误的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顺延,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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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屋面防水、厨房卫生间防水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验收的其它部位。
防水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必须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制作样板的部位、要求、进度、验收及确认办法等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制定的样板制作清单的要##施。)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由承包人承担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责任及一切费用。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①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发包人、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在下述约定X围内的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下述约定X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内容及X围:价款中包括的风险X围:
(1)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价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涨跌风险。
(2)实际施工期间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6条相关条款规定以外的市场风险(含材料价格、人工工资的调整等)及其他应考虑到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风险X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X围及方法:
(1)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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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物价波动引起价格的调整。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
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0期)]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并按投标时的下浮率进行下浮。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4)超出约定风险X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A、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含整项取消)在投标报价中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A-1、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内(含15%)的,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增减。
A-2、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上(不含15%)的,标函综合单价大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增加;标函综合单价小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增加;
A-3、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上(不含15%)的,标函综合单价大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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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减少;标函综合单价小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减少;
B、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投标报价中没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时按《##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及相配套的《##市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计价,材料价格及各种费用可以参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的相关条款计取。并依据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结算依据。
注:投标下浮率为:中标函(扣除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暂定价、规费、税金)相对标底的下浮率下浮(扣除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暂定价、规费、税金)
23.3井点降水费用根据现场签证,按220元/套天(包含所有费用,已含税金)计算。
23.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上月已完工程量完成情况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进场后付合同总价(扣除甲供材料)的20%(承包人需先行提供合同总价15%的预付款保函);完成至正负零后再付合同总价的10%(扣除甲供材料后,同时要提交##建筑安装工程发票,以下简称“同上”) ,发包人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的预付款保函;结构封顶后再付合同总价的20%(同上);结构中间验收后,付合同总价的10%(同上);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总价的20%(同上);按规定应交的竣工资料全部交给发包人后,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作量的95%,(工程结算价以##市审计局审计为准)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余款。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履约情况分期退还(无息)。
26.2承包人必须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全部用于本工程的建设, 承包人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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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每笔工程款时, 同时向发包人提供上述工程款的详细分配方案,并保证按上述方案足额按时分配,不按照此原则处理,承包人应按当期工程款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6.3承包人不得因拖欠材料商、分包商、农民工工资等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否则承包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同意发包人直接向材料商、分包商、农民工支付欠款,且在工程款中扣除。若发生投诉,经核实确因承包人原因的,则每次缴纳违约金2000元。若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经核实确因承包人原因的,则每次缴纳违约金贰万元。
26.4承包人同意按合同规定向发包人承担其应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可以在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但发包人应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26.5所有工程付款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经理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才予以支付。
26.6 实际完成工作量小于合同价时,以实际工作量为付款基数。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对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等进行调整。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执行。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按承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进场计划供货,若承包人提供计划有误,则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当期工程款中扣减。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但因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甲供材料除外。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结算审计的甲供材料数量乘以招标时规定的暂定价扣除工程款,承包人超领部分,按发包人采购最高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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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时扣回;承包人领用不足部分,按发包人采购综合平均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对承包人予以增补。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本工程的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均由承包人按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X要求自行采购与保管,但是:
(1)承包人采购的石材类、内墙砖、地砖、外墙面砖等材料的颜色和材质必须满足发包人提供的样品要求;
(2)凡是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规定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所规定的品牌之一进行采购;
(3)承包人在采购材料前须将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颜色、材质等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材料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材料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4)需代用材料时,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并按上述(1)所述要求采购; (5)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另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若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采购材料的,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变更及结算:
(1)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经发包人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须在3日内办理完毕。
(2)发包人变更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①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 14 日内(从通知单盖章签收日期计算),向发包方递交完整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逾期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方自动扣减;逾期14天以上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方自动扣减,承包人按工程审核造价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②特急变更签证的实施以发包人工程部负责人或甲方代表签字为依据,承包人可事先就计价方式或价格与发包方协商一致。但实施后14日内,双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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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③经发包人同意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指综合单价,已包含管理费和利润)。
④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工程部负责人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
⑤合同履约中,发承包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发包人统一发放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⑥合同结算时,承包人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①双方确认的造价审定单;②变更签证通知单及完成回执;③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④与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⑤套用定额编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表及计价分析表,清单措施项目费计价表及计价分析表其他项目费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⑥甲供材料和主要材料表;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每月25日前,发承包双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最终费用的变更、签证的费用结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核对后发包人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A、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含整项取消)在投标报价中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A-1、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内(含15%)的,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增减。
A-2、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误差在±15%以上(不含15%)的,标函综合单价大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增加;标函综合单价小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增加;
A-3、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标函综合单价与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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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在±15%以上(不含15%)的,标函综合单价大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函综合单价减少;标函综合单价小于标底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时,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标底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减少;
B、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在投标报价中没有与原工程量清单相同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时按《##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及相配套的《##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计价,材料价格及各种费用可以参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的相关条款计取。并依据投标下浮率下浮,作为结算依据 。
注:投标下浮率为:中标函(扣除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暂定价、规费、税金)相对标底的下浮率下浮(扣除甲供材料费、暂列金额、暂定价、规费、税金)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肆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否则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直至全部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罚完为止,且不免除承包人履行交付图纸的义务。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X围和竣工时间: (1)中间交工工程的X围按通用条款执行;
(2)竣工时间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的除外),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每推迟一天退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建筑、生活垃圾(若塔吊基础影响后道工序施工的须拆除)应随时清理出现场(自行办理渣土证),确保文明施工,若没有在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清理现场,每推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发包人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33竣工结算
(1)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调整结算价。发包人暂定价格和认质认价的材料结算时按发包人认定价格与招标时暂定价格进行调差。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按规X编制,以##市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2)下列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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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含渣土证) 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卫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
b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c本工程的水源、电源已接至本工程X围内,再接至施工场地相关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安排所需费用。
d承包人对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工程实施X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出现阻挠施工所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
e对未设暂定价,且未指定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承包人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f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与经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述不同的其他各种措施费用。
g不可竞争费用。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造成工期延长的,承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本项目工期控制按照土方开挖、基础完成时间、土方回填完成时间、降水停止时间、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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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须完全达到主体结构中验条件)、屋面工程(包括屋面防水)完成时间、外脚手架拆除时间、单位工程完工(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工程)时间等节点时间,该节点时间作为考核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具体节点完成时间详见投标文件。因承包人原因,若某个节点工程未按计划完成,除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超过五天不超过十五天的,延期一天按该工程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发包人;超过十五天以外(含十五天)每天按该工程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在下个节点前赶回工期,发包人可返还所扣上个节点违约金的70%。其它延误工期的责任,仍按专用条款13.1条约定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
(2)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每起500-2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限令退场,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除返工合格外,质量保证金不退还,返工损失费自负;因工程投标报价低,造成质量、停工等问题,中标差额保证金不予退还。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则按合同价的8‰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的,则按更换每人次1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负责人保证出勤每周六天及以上,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责令退场,已完成工程量经验收合格的可按实结算,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
(2)承包人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发包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承包人接到退场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退场。对已完部分的工程同意发包人按已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价款。
(3)无论任何理由,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停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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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承包人接到退场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退场,对已完工程量,按已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价款,中标差额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不按期退场的,每拖延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 元。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当采取第(1)种方式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中所有项目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分包 。
经发包人批准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总包管理及配合工作。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中应包含外墙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必要的临时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9.7、19.8款,水电费除外),总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配合工作。如管理及配合不力,除不得收取总包管理费、配合费外,还应按5000元/次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保证金金额由以下1、2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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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计 万元,其中工期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计 万元;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计 万元;安全保证金为合同价的0.5%,计 万元;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0.5%,计 万元。
2、中标差额保证金计为 万元。
3、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履约担保足额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期足额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权利,不得要求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即使签订了本合同,双方亦确认本合同自行解除。
4、承包人按期保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十份,共计壹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分送有关部门。
47.补充条款
47.1本工程须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财务监督。 47.2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47.3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7.4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
47.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安全、规X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减少扰民影响,并就工地围墙、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和门卫等做出具体安排,若有违章行为按规定处罚,一切责任自负。
47.6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施工期间的影响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其费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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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合同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场地雨水和施工下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如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47.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47.8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47.9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7.10 合同工期结束时,确保施工现场达到清场的标准(或双方另商定)。 47.11承包人必须按“标准化现场”的要求规X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47.12发生下列情况,承包人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
①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 ②施工期间清理所有建筑垃圾;
③对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全力配合,若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疏于管理、配合不力等因素造成安全、质量问题或进度滞后等事情,承包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视同承包人违约,并承担分包施工合同价10%的违约金。
47.13塔吊基础在完成工程后若影响后道工序施工的由承包人自行拆除。 47.14本工程实行监理制度。开工令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应配合和服从监理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质量控制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建立不全或未建立的,应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5000元。
2、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或有证不在岗,每人每天分别按2000元、100元缴纳违约金。
3、未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考察审查同意,总包单位擅自安排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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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缴纳违约金4000元,并责令分包单位退场。
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不准时参加监理例会或中途退场者,每人每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报监理审批而擅自施工的每次缴纳违约金5000元。 6、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报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每次缴违约金2000元;未经监理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工序、隐蔽工程等,承包人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缴纳违约金2000元。
7、出现质量缺陷或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承包人不按监理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并不及时回复,进入后道工序的,每次缴违约金5000元;对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承包人未按监理暂停令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缴纳违约金10000元,并重新整改。
8、监理例会上提出的质量问题、旁站过程中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缴纳违约金1000元。
9、送检的材料、构配件等未通知监理见证取样、封样、送样的,则缴纳违约金1000元。 (二)进度控制
1、承包人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基础、主体、二次结构、水电安装、幕墙、内装饰、竣工完成的控制分界点,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等。若每天记录的实际施工人数小于计划人数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100元。
2、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落实纠偏调整措施并认真实施,否则缴纳违约金2000元;实际进度严重滞后进度计划时,则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3、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程序,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请,否则不同意延期。 4、每次例会前提交周、月进度计划,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别为200、500元。
5、监理例会上提出的进度问题,承包人未重视或处理,则缴纳违约金1000元。 (三)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1、承包人未编制或编制未报监理部审批而实施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X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临时用电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每项每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2、未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经检查每人每次缴纳违约金100元;无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人每次缴纳违约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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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通知单和监理例会提出的安全隐患,承包人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每次每项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对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承包人未按监理暂停令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对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环境保护、防火保安、施工区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厕所卫生管理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管理或管理不力,每项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5、脚手架未按规定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使用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每项每次分别为2000元、200元。
6、基坑的临边防护、降排水措施、支护方案、坑边荷载堆放、基坑支护监测、作业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施工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每项每次分别为2000元、200元。
7、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模板及支撑的安装与拆除、作业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施工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每项每次分别为2000元、200元。
8、进场的工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缴纳违约金50元,不正确系好帽带每人每次缴纳违约金10元;不正确使用安全网,X设缺扣的,每口缴纳违约金20元;超高不正 确使用安全带每人缴纳违约金50元;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以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的防护,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9、施工机械设备(塔吊、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电焊机等)安装与拆卸、使用与维修、检验检测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每项每次分别为2000元、200元;起重机械设备无安装与拆卸方案和合同、检测资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10、临时施工用电中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设备安装、接零接地、电气防护、照明装置等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项目与一般项目每项每次分别为2000元、200元。
11、对于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向承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项目经理应无条件的签收并执行,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2、楼层内应设置消防用水,确保安全施工。若发包人、监理单位随机检查发现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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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用水不符合规X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1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承包人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发生重伤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元/次。
(四)未尽事宜:发包人委托监理对承包人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人员的监督。如因承包人违反施工工艺顺序、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实体质量及安全文明生产不符合相关规定,所投入的施工机械、人员不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引起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的,视同违约,处罚如下:
(1)如承包人接到第一次整改通知书,未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质量标准整改到位,至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第二次整改通知书的,每次每处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如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整改通知书,仍未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标准整改到位,至使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局部或全部停工令的,每次每处局部停工令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每次全部停工令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
(3)如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局部或全部停工令,未按照停工令规定的时间、内容、质量标准整改到位,承包人按照合同价的3%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47.15图纸如需加晒,须提前七天通知发包人,加晒费用自理。
47.16廉政规定:承包人在投标过程和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廉政纪律,不得向发包人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请客送礼,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47.17民工工资:
1、承包人不得使用未成年人,按国家和部门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因违反此类规定导致的罚款和赔偿均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人应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如因承包人(含劳务分包人)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产生任何纠纷、上访、事故、影响正常办公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发包人暂停拨付工程款、耽误的工期不顺延,剩余的工程款将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并且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须重点检查劳务分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并做好工资发放情况登记工作。
3、承包人应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登记及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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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8重新检验: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如对承包人已检验的材料或已验收的部位质量有怀疑,可进行重新(抽)检验。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耽误的工期予以顺延;如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已使用部分必须拆除,与未使用部分一并清除出场,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材料价格30%的违约金;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返工,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损失的工期不予补偿。
47.19资料:发包人另行分包和指定分包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衔接由承包人负责,分包单位提供完整技术竣工资料交承包人,由承包人集中、统一纳入竣工资料管理。
47.20若垂直运输机械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则结算时垂直运输机械费按合同工期的天数减去因延误办理备案的天数计取,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大型垂直运输拆除前应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认可。否则,结算时建设单位在前述结算的基础上再扣除合理天数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按合同工期,并按照《##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中相应规定计取。
47.21本工程的总包管理费:指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均实行总包管理,但不排除发包人对特殊项目实行指定分包。经发包人批准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总包管理工作,即无条件承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签证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现场材料合理布置和看管、消防工作、进场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民工工资发放检查工作、成品保护、工程资料填写与报验、工序质量验收等工作,总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配合工作。总包管理费金额由已包括在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承包人不提供以上管理工作、管理不到位或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按2000元/次~20000元/次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若分包单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总包单位承担不可推卸的总包管理责任,除承担因总包单位疏于管理所应承担的经济补偿外,将按50000元/次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7.22总包配合费:指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均实行总包管理,但不排除发包人对特殊项目实行指定分包。经发包人批准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总包配合工作,总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即无条件提供所需要的内外墙脚手、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水电接入、作业面、工程定位、基准线的提供、材料堆放、保管、泵送商品砼的布拆管和清洗、非泵送砼的垂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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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临时仓库、预留孔洞留设、预埋构件、门窗侧等洞口(如内外门窗侧、防盗门窗框的嵌缝、消防栓洞口、烟道侧、通风管四周、管道井内楼层封堵、套管固定及嵌缝处理等)砂浆、砼嵌缝、节点收头等责任,场地清理等及必要的临时设施等配合工作(水电费除外)。总包配合费金额已包括在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承包人不提供以上配合工作或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按2000元/次~20000元/次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若因总包单位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施工,施工费用将从总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抵扣。
47.23图纸X围内的井点降水费用按220元/套天(包含所有费用及税金)列入本合同价中,深井降水费用按150元/套天(包含所有费用及税金)列入本合同价中。
47.24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土方外运(回填土)由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安排,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其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发包人不再给付任何费用。
47.25施工中外脚手使用钢管脚手架,现浇板采用复合木模板,保证顶棚和梁不需抹灰,确保平直不偏差。若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发现,每层有3处以上露筋、返锈、胀模、裂缝等质量缺陷,且若发现每层有5处以上贯穿裂缝且长度超过0.5米,则该层扣除0.8元/㎡。
47.26考虑到本工程工期较紧,并且施工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等的影响。承包人应已认真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如因赶工投入的模板、脚手支撑等措施费(含外聘专家咨询费),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成品保护费、临时停电(一周累计8小时)、停水(一周累计8小时)、天气变化、材料到位、道路维护等],并在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为确保本工程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而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其所有费用均已列入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7.27承包人现场应自备发电机组(不小于120KVA),遇临时停电时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若降水工程开始后现场无自备发电机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天或扣除当天的降水费用(总降水费用/总降水天数=每天的降水费用)。
47.28本工程钢网架、铝合金门窗、幕墙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总包单位在钢网架、门窗、幕墙施工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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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9本工程中钢网架、门窗、幕墙等需二次深化设计后施工的项目,必须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如需分包的,应分包给有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或施工,二次深化设计须经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招标人确认,且须满足相关规X并确保通过审查;深化设计、施工直至通过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已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招标时,暂定价的项目除外。
47.30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与本工程规模相符合的消防资质。总包单位在消防施工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消防施工,并确保施工完毕后通过消防验收。
47.31工程结算约定:
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 ②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算,最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③工程结算中发现承包人擅自改变了暂定价部分材料及项目数量及单价,则少计或漏计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扣除,多计部分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扣除。
④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市审计局的最终审定价为准。承包人编制的结算总价与审核价相差超过5%以上(含5%),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按核减额的10%负担。
第四节 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名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X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X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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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X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X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如承包人接到修理通知后未及时处理的,视为承包人责任。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应积极承担总包责任,任何工程质量保修事宜均由承包人负责,由承包人负责牵头实施保修(含分包工程)。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后生效,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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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节廉政协议
协议单位:建设单位(简称甲方):##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X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目活动,共同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项目名称及地址)##市*****垃圾中转站自愿签订廉政协议: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管理人员赠送各种贵重物品、礼金礼券和回扣、好处费等。如有违反,将移送有关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在工程建设中贿赂甲方管理人员,经检举被核实查证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管理人员向乙方索贿,经检举被核实查证的,给予检举人奖励,奖金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建工程中,若违反廉政协议,甲方可拒绝乙方以后参加的由甲方实施的政府项目的建设,直至取消乙方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
五、此协议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单位一份。
六、此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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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X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8 2、《##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
3、《##市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 4、《##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 5、《##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
6、##省、##市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文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X
本工程应按以下规X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2-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4-2002 (2011版)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3-2002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X》GB50207-2002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42-2002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9-2002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10-2001 8、《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X》GB50303-2002 9、《工程测量规X》GB50026-93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X》GB50325-2001(2006年版) 1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8-2002 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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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15、《钢结构行业标准》JGJ75.1~75.3-91 16、《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GB50134-2004 17、《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X》GB50108-2008
18、其它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X。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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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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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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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 标 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X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标准为,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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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 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表格:
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2。
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外,投标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投标报价的X围 3编制依据等。
二、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由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数量较多,投标人可只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三、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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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编 制 人:
编制时间: 年
投 标 总 价
(单位盖章)
(签字或盖章)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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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封—3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67 / 90
表—0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其 中 序号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金额(元) 暂估价 (元) 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 规费 (元) 68 / 90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0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金额(元) 其 中 69 / 90
暂估价 (元) 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 规费 (元)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表—0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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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1.1 1.2 1.3 1.4 1.5 2 2.1 3 3.1 3.2 3.3 3.4 4 5 汇 总 内 容 分部分项工程 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项目 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规费 税金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表—04
招标报价合计=1+2+3+4+5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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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项目特征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号 描述 本页小计 合 计 计量 工程量 单位 金 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表—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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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定额名编称 号 定额 数量 人单工位 费 单价 材料费 小计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材 料 费 明 细 其它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合价 管理费 利润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数量 暂估 暂估 单价 合价 单价合价(元) (元) (元) (元) — —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 工日 单位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
表—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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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 1 1.1 1.2 1.3 2 3 4 5 6 7 8 9 项目名称 通用措施项目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 夜间施工 冬雨季施工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临时设施 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 赶工措施 工程按质论价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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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 1 2 3 4 5 6 7 通用措施项目 二次搬运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施工排水 施工降水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
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
进行费用组价。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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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措施费用组成明细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定额 数量 人工单费 位 单价 材料费 小计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人工费 材料费 暂估 暂估 单价 合价 合单价(元) (元) 价(元) (元) — — 计量单位 项 合价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 工日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材 料 费 明 细 其它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主要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用。
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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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 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 表—12—1 明细详见 表—12—2 明细详见 表—12—3 明细详见 表—12—4 明细详见 表—12—5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5 合 计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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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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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暂估价格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材料名材料编码 号 称 规格、型号等要求 单单价合价数量 位 (元) (元) 备注 合计 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3、此表中的暂估价材料均为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
表—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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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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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 合 价 一 1 2 3 4 人 工 人 工 小 计 二 1 2 3 4 5 6 材 料 材 料 小 计 三 1 2 3 4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机 械 小 计 合 计 注: 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助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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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 程 名 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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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 率(%) 金 额(元) 1 1.1 1.2 1.3 1.4 2 规费 工程排污费 安全生产监督费 社会保障费 住房公积金 税金 表—13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 费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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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材料名材料编码 号 称 规格、型号等要求 单单价合价数量 位 (元) (元) 备注 小计 合计 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单价计入。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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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材料编码 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等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合价(元) (元) 小计 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 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
表—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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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 别 制 造 额定功率产 地 年 份 (KW) 生产能力(MH)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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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 项目工程师 ##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总 部 项目负责人 项目工程师 现 质量管理 场 材料管理 安全管理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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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另附)
附件:
承 诺 书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保证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十四条之(八)条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
3、我方严格执行《##省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4、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5、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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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7、我方保证:如中标,确保在公示结束后十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十天内进场施工,并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任务,即可认为我方施工组织不力。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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