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业务协议书

来源:易榕旅网

  甲 方:

  乙 方:

  为拓展河北省滦平县建设市场业务,甲方决定在河北省滦平县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公司经营区域:河北省滦平县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为河北省滦平县。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以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为准。

  三、分公司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的任期暂定为三年,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的工作后,认为合格可以进行续签协议。

  五、分公司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河北省滦平县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分公司签订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结算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缴纳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年,分别为:乙方20xx年上交80万元,20xx年上交100万元,20xx年上交100万元,于应缴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月底前。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全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4、创河北优质工程给予乙方定额管理费优惠50%奖励;创国家级鲁班奖的给予乙方定额管理费全免奖励。当年奖励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在河北省滦平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办

  理“建筑企业进入河北省滦平县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2、甲方有权对分公司乙方及相关经营活动策划管理。负责办理分公司在河北省滦平县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总公司的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在河北省滦平县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3、为分公司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住建部规定不能以风扇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订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报总公司备案后,总公司及时配合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4、按照河北省滦平县市场需求要为分公司在河北省滦平县开立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转账账户,有甲、乙双方共管,以便缴纳河北省滦平县地方营业税、收 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

  5、分公司及乙方不得刻制印章。乙方申请印签,按甲方规定办理。

  6、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保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7、甲方应根据工程要求开具“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乙方所负责的分公司应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总公司派驻人员参加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管理等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规定。

  7、分公司承接工程的合同,由乙方本人先和建设单位签订草案,报甲方法人最终签订正式合同。由乙方本人对外签订的任何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借贷或融资、承揽合同等)均与分公司及总公司无关,由乙方本人负责。

  8、分公司与所属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协议》应报甲方备案,并按甲方规定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执行。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违反甲方规定不按时缴交管理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应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其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甲方受其影响的经营损失。

  2、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分公司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任期届满,双方未续签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

  2、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及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原则进行清算。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4、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协商解除,乙方应无条件将分公司证照等所有资料移交还甲方。甲方及时将乙方资金归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5、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及所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甲方所有。

  十、附则:

  1、本协议在分公司领取《建筑企业进河北省滦平县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甲方一般收支转账账户、分公司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后协议生效。

  2、乙方以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本协议履约的担保方式。

  3、对于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奖励。

  4、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 方:(盖公章) 乙 方:(签字加指印) 法人签字: 乙方手机、电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附件如下:

  1、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为乙方在河北省滦平县开设的一般账户手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