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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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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技术规范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技术规范

(试行)

本标准参照《GB/T 14185-93 语言学习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制定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是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在模拟语言实验室基础上,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而创造出的一种新的教育技术设施。它的出现和发展将对语言教学现代化进程产生深刻的影响。自2000年国内首次推出数字语言学习系统以来,受到教育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指导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研发、生产与使用,中国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协会委托外语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技术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技术指标、系统功能和检验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单位、检验单位和生产厂商,可作为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研究、设计、生产、检验、采购和评估的技术依据。

2 条件、类别及级别

2.1 条件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要求语音信号以全数字形式在教师主控机、各学生终端之间进行有效传输、处理和存储。系统的视频部分由相关的产品标准规定。

2.2 类别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根据其功能特点可分为二个类别:

甲类:教师主控机和所有学生终端都能点播系统资源库的资料。

乙类:学生终端均不能点播系统资源库的资料。

2.3 级别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根据技术要求可分为A、B二个级别,具体指标参看本规范的第四部分“主要技术指标”。

3 检验、认证要求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要求通过以下标准的相关内容的检验和认证:

GB/T14185-93 语言学习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 12641 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及系统维护和操作的安全要求

GB 6832 头戴耳机测量方法

GB 9401 传声器测量方法

GB9254 计算机抗电磁兼容性指标

ISO 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4 主要技术指标

以下为数字语言学习系统主要的技术指标,依据《GB/T14185-93语言学习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国家近距离数字通信误码率(10-6)要求,及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实际使用要求而确定。

4.1 使用条件

温度:0~40℃;

相对湿度:20%~90%;

大气压:86~106kPa。

4.2 电源条件

电源电压:

交流220±22V;

电源频率:50±2.5Hz。

4.3 频率响应

数字语音信号在教师主控机、各学生终端之间全通道传输时,达到:

A级:125Hz~10.0kHz(±2dB),16位以上(含16位)线性采样。

B级:150Hz~6.3kHz(±2dB),12位线性采样。

4.4 可靠性

教师主控机和学生终端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温度25±10℃,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86~106kPa),要求可靠连续运行时间达到1000小时以上。

4.5 声音断裂和失真

数字信号传输的准确率和数字信号多次压缩、解压后的保真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4.5.1 断裂

在教师主控机和学生终端收听声音时:

原声音信号中间断裂时间要求 < 1ms(无明显感觉)。

出现声音断裂频率,平均1分钟内 < 2次。

4.5.2 失真度

在教师主控机和学生终端之间,全通道声音传输失真度要求:

A级:< 3%。

B级:< 5%。

4.6 声音延迟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数字化语音信号传输、处理过程中,造成的声音延迟应符合以下规定:

4.6.1 广播延迟

在教师播放音像资料时,学生终端的视频与声音时差要求在100ms以内(无感觉)。

4.6.2 对话延迟

在64座容量条件下,进行32组同时对话时,每组内声音传输延迟要求在100ms以内(无感觉)。

4.7 开启系统

系统开启应符合以下规定:

教师主控机启动时间应在3分钟以内。

学生终端一次启动成功率 > 99%。

4.8 稳定性

系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系统软件、硬件及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教师主控机工作时间累计100小时,死机次数≤1次。

学生终端工作时间累计50小时,死机次数≤1次。

4.9 负载能力

在符合系统其它要求条件下,教师主控机的负载能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A级:一台教师主控机负载能力≥ 100台学生终端。

B级:一台教师主控机负载能力≥ 48台学生终端。

4.10 录音时间

学生终端语音信号数字化录音、存储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A级:每个学生终端≥50分钟。

B级:每个学生终端≥ 5分钟。

4.11 终端输出

每个学生终端配有模拟音频输出接口。

5 教学功能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教学功能方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5.1 甲类系统教学功能

5.1.1 广播教学

教师主控机能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包括互联网)及外部设备(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广播教学。

在进行广播教学时,每个学生终端可以按不同进度进行收听,并且每个学生终端的进度信息能反馈到教师主机界面上。(参考条件)

5.1.2 分班教学

学生终端能任意组合,最多可分成四个班。各班可分别进行不同内容的教学。

5.1.3 分组讨论

学生终端可采用指定、随机和固定三种组合方式,进行2人、3人或4人的小组讨论。

5.1.4 插话

在广播教学、分班教学和分组讨论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能够进行插话讲解。

5.1.5 个别通话

教师通过教师主控机能与任何一个终端的学生进行对话。

5.1.6 呼叫

在学生终端按“呼叫”键,教师主控机的屏幕上即时显示所呼叫终端的位置。

5.1.7 示范教学

教师和一个学生或一组学生进行对话时,能将对话内容广播示范给其他终端的学生。

5.1.8 监听

教师可以监听任何一个学生的学习内容或一组学生的讨论内容。

5.1.9 复听、跟读

学生终端按“复听”键,可重复收听前一句话。

学生终端按“跟读”键,能跟读教师讲话。

5.1.10 电子备课

教师可以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包括互联网)及外部设备(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处理、编辑,制作成教案或电子试卷,存入本地资源库或校园网资源库中,并可以随时调用。

5.1.11 自主学习

学生终端能自主点播系统资源库的音频、文本资料。

学生终端能自主点播系统资源库或校园网(包括互联网)的多媒体资料。(参考条件)

5.1.12 自主测试

学生终端能自主点播系统资源库的听力、文本试题,进行选答,系统能自动评卷,并显示标准答案和得分。

5.1.13 无纸化考试

通过系统能进行听力选答、阅读选答、填空、写作等方式的无纸化考试。系统能对选

答题自动评判,对填空题、写作题能进行智能辅助评卷,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参考条件)

5.1.14 口语考试

可将老师和学生问答的语音信号以数字方式存入教师主控机中,提供试卷管理、计算机辅助阅卷的应用软件。可进行问答式或讨论式口语考试/

5.1.15 语音变速播放

在保证语音不变调(无明显感觉)的条件下,调整语音播放速度范围应在70%~140%之间。

5.1.16 同声传译

在学生终端收听资料同时录入学生口译的声音。

5.1.17 局域网

将多个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其它PC用户及服务器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局域网(与校园网、互联网相连),使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具有以下整体功能:

远程控制功能:任何一个系统的教师主机,不但能控制本系统进行教学,而且还能控制多个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进行教学。

统一管理功能:将局域网中所有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学生学籍信息、考试成绩信息和

每个学生的使用信息、记费信息自动汇总到某一服务器中,并发布给各数字语言学习系统。

资源共享功能:各数字语言学习系统资源库的资料、该局域网服务器和其它PC用户资料,包括校园网、互联网资料能进行共享。

5.2 乙类系统教学功能

5.2.1 广播教学

教师主控机能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包括互联网)及外部设备(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广播教学。

5.2.2 分班教学

将学生终端以二种以上方式编班,最多可分成四个班。各班分别进行不同内容的教学。

5.2.3 分组讨论

学生终端可采用二种以上方式组合,进行2人、3人或4人的小组讨论。

5.2.4 插话功能

在广播教学、分班教学和分组讨论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能进行插话讲解。

5.2.5 个别通话

教师通过教师主控机能与任何一个终端的学生进行对话。

5.2.6 呼叫

在学生终端上按“呼叫”键,教师主控机的屏幕上即时显示所呼叫终端的位置。

5.2.7 示范教学

教师和一个学生或一组学生对话时,将对话内容广播示范给其他终端的学生听。

5.2.8 监听

教师可以监听任何一个学生的学习内容或一组学生的讨论内容。

5.2.9 复听、跟读

学生终端按“复听”键,可重复收听前一句话。

学生终端按“跟读”键,能跟读教师讲话。

5.2.10 电子备课

教师可以调用本地资源库、校园网(包括互联网)及外部设备(包括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的多媒体资料进行处理、编辑,制作成教案或电子试卷,存入本地资源库或校园网资源库中,并可以随时调用。

6 系统管理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系统管理方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6.1 学生认证

方式一:系统进入学生认证状态,在学生终端输入该学生的学号及密码,教师主控机界面上可显示对应位置的学生姓名及学号。

方式二:系统进入学生认证状态,调用教师主控机中对应班级学籍资料,在终端上可显示预先设定的学生姓名。

通过学生认证后进行考试,学生的考试内容和该学生姓名、学号能相关保存。

6.2 学生信息管理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的姓名、学号、性别和年龄等可按年级、班组分类管理。

学生成绩管理:学生的历次考试成绩,可按时间次序自动编排管理。

6.3 记事管理

在自主学习状态下,学生每次使用时输入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系统能自动记录该学生的使用情况(包括每次使用时间、位置和累计使用时间)。

6.4 计费

系统具有计费和管理功能。

6.5 故障检测

系统能自动检测本系统中学生终端运行情况,并能显示故障信息。

7 资源管理规范

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在资源共享方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7.1 兼容性

教师主控机能正常使用MPEG、AVI、MP3、WAV(包含PCM、A-LAW、U-LAW、ADPCM、GSM6.10等)、MIDI、ASF 等格式的媒体资料进行教学。

7.2 扩展性

教师主控机能调用校园网(包括互联网)、配套外部设备(包括传声器、键盘、录像机、影碟机、实物展示台和卡座等)的资料并存入系统资源库。

7.3 升级性

系统资源库的内容能增加、修改、删除和重新编辑。

7.4 容量

一个数字语言学习系统的资源库容量应达到能储存音频资料1000小时以上或储存音像资料100小时以上。

7.5 相关性

在系统资源库中,同一资料的视频和音频部分、文本和音频部分能够达到同步播放。

7.6 共享性

系统资源库的音频资料格式能够互相转换。

MP3、MIDI、ASF等格式能转换成WAV格式。

WAV格式能转换成MP3格式。

中国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协会

二00二年十二月

[wl]查抗电磁干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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