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细则
为全面提高校外教育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中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教师业务考评细则
一、教师业务考评的范围
凡该学期任课的专职教师,除下列人员以外,均必须参加当期教师业务考评:
1、确因公假或病事假无法参加考评的教师;
2、有其他特殊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报中心主任批准允许不参评的教师。
3、兼职教师考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二、考评办法和考评项目
1、教师业务考评主要由中心主任组织进行,采用学员评分、个人自评、活动中心考核小组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评估项目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班级管理、教学质量、备课简案、出勤情况、生员稳定、创新能力、任课量、教研成果等。对不同类型教师的实际考评项目可以有所选择,有所侧重。
3、评估具体项目据教师工作业务考评表进行。
三、考评等级和奖惩
1、考评结果一般根据总分、单项分和有关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2、活动中心每学期对教师业务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对评估不达标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处理(应参加而未参加者,视同不达标理)。
四、教师业务考评的目的
1、通过考评全面掌握教职工的思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合理使用教师和安排教职工的培训提供正确、完整的资料,促进管理科学化。
2、通过考评教职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为评薪、晋级、提职和奖惩等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
3、通过考评,帮助教职工认识自已的优缺点,总结经验教训,调节自己的行动,并促进同志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4、制定行之有效的、科学的、动态的教师个体考评制度。
五、教师业务考评的内容
(一)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分值15)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在本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2、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专业素质(分值15)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以及结合本学科教学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的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一篇。
2、能贯彻校外教育工作精神,独立掌握所教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3、通过自学或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三)班级管理(分值15)
1、每次上课,任课教师要对学员进行点名并记录上课考勤情况。
2、担任任课教师期间,关心学员,言传身教,深受学员爱戴,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表现突出。
3、在授课期间班级卫生、纪律良好,学员能遵守班级管理制度。
4、任课教师能及时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无恶性事故发生。
5、班级学员积极投入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教学质量和备课情况(分值20)
1、课堂教学面向全体学员,关心热爱每一位学员。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教学过程中应巡视指导。
2、爱护学员,积极转变后进学员,能较大面积的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内,所带学员的专业素质明显提高。
3、备课认真、教案环节齐全,书写工整有条理。能依照教学计划高质量的完成教学任务。
4、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时书写教学心得或体验一篇。
(五)出勤情况(分值10)
1、教师必须上课前10分钟到岗,迟到、早退一次者将扣0.5分,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扣5分。全体教职工每学期每人病事假不超过一周,在规定天数以内的,不扣考勤分值。超过者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旷工一天扣5分。在规定天数外请假累计在十天以上者年终考评不评优。请假累计在九十天者年终不参加考评。
2、教师能完成中心在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并无旷工旷课现象。兼职从事中心其它工作的中层干部,经主任同意,可酌情减少教学课时量。
3、教师能主动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尽职尽责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六)生员稳定(分值15)
1、每次上课前一定要点名,如发现不来上课的学员,要跟家长联系咨询有关情况及时向教学部反映。
2、学员稳定,学期末生员不少于学期初的三分之二。如在学期末时流失学员达二分之一将扣除3分。
(七)创新能力(分值10)
1、每学期能提出富有创新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2、教学中能采用电教等多媒体教学手段,并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一专多能,授课科类超过2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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