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石狮小区5#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修建的城内南大街石狮小区5#楼工程,需将内外墙涂饰分项工程对外承包,乙方自愿承包,经双方协商定下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工期、验收等要求。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遵守。
一、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大包干。
二、施工工期:内墙2006年8月25日至2006年9月25日前
三、结算方法:以实际工作面积结算。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内成型5.5元/㎡,刮腻子成活3元/㎡;三层完工付给伍仟元,竣工验收后半年内付清工程总价值的80%,其余留作保(包)修费,保(包)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包)修期2年。
五、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在施工中严格执行《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涂饰工程的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施工,色泽均匀一致,不流坠,不起皮,不脱落,不得漏涂和掉粉,在施工中严禁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前对抹灰墙面、顶等部位进行工序交接验收,验收不合格则由抹灰工负责维修处理,抹灰墙面、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涂饰施工,工程质量除满足《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涂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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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相关条款外,还应做到购房户满意为止。即住户验收合格即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材料、产品质量受甲方和监理监督。
七、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各种污染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范围:地面、门窗、扶手、铁艺花栏、卫生器具、墙地面砖等);造成其它产品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含材料和返工工资及造成的其他损失)。
八、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工地上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乙方代表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涂饰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应坚守在现场以施工安全、质量进行检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在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负责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十、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保(包)修期满自动失效。
甲方:石狮小区5#楼项目部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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