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 审核 名称 编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等级 批准 □秘密□机密□绝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接触粉尘及其它有害因素,容易危害到员工的健康安全。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申报流程 3.1各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 3.2各部门将劳保用品申购表(见附表一)于每月于每月17日前上报到行政管理部安全科。 4.发放流程 4.1各部门内勤或统计员根据安全科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4.2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填写领用表(见附表二)。 4.3劳保用品发放时,凡不属消耗品的,在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职工需按原物品购入价值的30%缴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 5.检查监督 5.1由安全科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5.2对违反劳保用品规定的员工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 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 5.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60%上交款项。 5.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5.6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保用品应清洗干净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或未清洗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 5.7由于规定了劳保用品的使用周期,为节约成本,降低消耗,如员工在已领用劳保用品规定使用周期内离职(包括自离与辞退),员工要求对其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 6.使用周期: 劳保鞋:1年 电焊衣:1年 牛皮围裙:1个月 防静电服:1个月(喷漆工:15天) 平光镜:1个月 手套:普工每人每月15副,特殊工种每人每月20-30副。 行政管理部 2012.08.30 主题: 劳保用品 管理制度 通知 主报:总经理 副总经理 管理中心 生产中心 主送:生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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