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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养老保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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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养老保险类)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 2000.08.01 2000.08.01 法制工作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000年八月一日) 养老保险类

<font size=+1> ┌─┬───────────────┬───────────┬───────┐ │序│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号│ │ │ │ ├─┼───────────────┼───────────┼───────┤ │1 │劳动部、国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关│(58)中劳配字第156号 │1958年5月12日 │ │ │于复工复职的退伍军人在现役期间│(58)国人办发字第545号 │ │ │ │的军龄应当计算为连续工龄的通知│(58)内优字第242号│ │ │2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复退军人和企业│(59)中劳

薪字第108号 │1959年9月2日 │ │ │改组合并原有工人的工龄计算问题│

│ │ │ │的复函 │ │ │ │3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工作人│(61)内人工字第55号 │1961年10月9日 │ │

│员经批准入学学习能否计算工作年│ │ │ │ │限的复函 │ │ │ │4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泥木工人连续│(62)中劳

薪字第23号 │1962年3月17 │ │ │工龄的计算问题 │ │ │ │5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在供销社工作│(62)中劳薪字第52号 │1962年4

月17日 │ │ │的职工转到国营农场工作后的工龄│ │ │ │ │计算问题给黑龙江省劳动局的复函│ │ │ │6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大专学校调干│(62)中劳薪字第115号 │1962年6月24日 │ │ │生工龄计算问题 │ │ │ │7 │劳动部关于已经享受过一次性退休│(62)中劳薪字第138号 │1962年7月17日 │ │ │待遇后又参加工作的人员的工龄计

│ │ │ │ │算问题的复函 │ │ │ │8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手工业生产合│(62)中劳薪字第150号 │1962年7月24日 │ │ │作社职工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复│ │ │ │ │函 │ │ │ │9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生产自救工人的│(62)中劳薪字226号│1962年9月3日 │ │ │工龄计算问题给安

徽省劳动局的复│ │ │ │ │函 │ │ │ │10│内务部关于家庭生活无依靠的退职│(62)内发

字23号 │1962年10月10日│ │ │老、弱、残职工救济工作中若干问│

│ │ │ │题的解答 │ │ │ │11│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调干生的解释│(62)中劳薪字292号│1962年10月13日│ │ │及工龄计算问题 │ │ │ │12│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调干学生毕业│(62)中劳薪字286号│1962年10月15日│ │ │后不服从分配的工龄计算问题 │ │ │ │13│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调干学习期间的│

(62)中劳薪字第318号 │1962年11月3日 │ │ │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14│内务部关于荣校学员办理复员手续│(62)内优字第203号│1962年11月10日│ │ │后留校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 │ │ │15│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复关于煤矿井│(62)中劳薪字第339号 │1962年11月30日│ │ │下工人自动离职或者请假逾期未归│(62)会字第69号 │ │ │ │而后又返回原

单位工作的工龄计算│ │ │ │ │问题 │ │ │ │16│劳动部工资局、全总生活办公室关│(63)中劳薪字第179号 │1963年6月7日 │ │ │于码头装卸工人的连续工龄计算问│(63)生活字第435

号│ │ │ │题的复函 │ │ │ │17│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 │1963年7月21日 │ │ │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 │ │ │ │18│内务部关于由企业调到国家机关、│(63)内人工字第132字 │1963年8月7日 │ │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

员工作年限计算│ │ │ │ │问题的复函 │ │ │ │19│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手工业生产合作│(63)中劳

薪字第269号 │1963年8月12日 │ │ │社的社员转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后如│

│ │ │ │何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给武汉市总工│ │ │ │ │会的复函 │ │ │ │20│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民间剧团的演员│(63)中劳薪便字第233号 │1963年8月27日 │ │ │和工作

人员转入国营企业后的工龄│ │ │ │ │计算问题 │ │ │ │21│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在集体所有制│(63)中劳

薪便字第491号 │1963年12月30日│ │ │单位工作的职工或社员连续工龄计│

│ │ │ │算问题的复函 │ │ │ │22│内务部关于在革命根据地洪山公学│(64)内人工字第37号 │1964年2月8日 │ │ │等学校学习的时间是否计算工作年│ │ │ │ │限问题的复函 │ │ │ │23│内务部、财政部关于解决企业职工│(64)内城字30号 │1964年3月6日 │ │ │退休后生活困难经费问题的通知 │(64)财文王字156号│ │ │24│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64)内人

工字129号│1964年7月16日 │ │ │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5│内务部关于解放前脱离革命队伍,│(64)内人工字第155号 │1964年8月17日 │ │ │解放后又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问题│ │ │ │ │的复函 │ │ │ │26│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街道工业中的工│(64)中劳薪字第342号 │1964年8月20日 │ │ │作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7│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64)中劳薪字第344号 │1964年8月20日 │ │ │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8│内务部关于农村基层信用社工作人│(64)内人

工字第162号 │1964年8月21日 │ │ │员调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后工│

│ │ │ │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9│内务部关于暂列编外的老弱残人员│(64)内人工字174号│1964年9月3日 │ │ │

在暂列编外期间是否计算工作年限│ │ │ │ │问题的复函 │ │ │ │30│内务部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到│(64)内人

工字第180号 │1964年9月18日 │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

│ │ │ │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1│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因所在私营企业│(64)中劳薪字第522号 │1964年11月27日│ │ │单位歇业而离职的职工连续工龄如│ │ │ │ │何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2│内务部关于手工业合作工厂和手工│(64)内人工字第36号 │1964年12月11日│ │ │业合作社职工提拔为国家干部

后的│ │ │ │ │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3│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职人│(64)内人工字第258号 │1964年12月28日│ │ │员、复员军人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 │ │ │ │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4│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处理安置│(65)中劳办访字第42号 │1965年2月15日 │ │ │和精简遗留问

题的若干政策界限”│ │ │ │ │的函 │ │ │ │35│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演员学习期间工│(65)中劳

薪字第81号 │1965年4月4日 │ │ │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6│内务部关于新生公学学习期间是否│(65)内人工字第66号 │1965年4月21日 │ │ │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的复函 │ │ │ │37│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工作人│(65)内人工字第73号 │1965年5月7日 │ │ │员原在手工业合作社工作的时间能│ │ │ │ │否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复函 │ │ │ │38│内务部关于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65)内发字18号 │1965年9月9日 │ │ │困难救济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 │ │ │39│内务部关于印发《精简退职职工救│(65)内发

字22号 │1965年10月30日│ │ │济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 │ │40│内务部办公厅有关退职老职工救济│(65)内城字第148号│1965年12月23日│ │ │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 │ │ │41│内务部办公室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66)内城字第41号 │1966年4月1日 │ │ │以

后新处理的退职老职工如何救济│ │ │ │ │的函 │ │ │ │42│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半工半读的时间│(67)中劳

薪字第94号 │1967年8月12日 │ │ │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 │ │ │ │43│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技工、半工半│(72)计劳业字42号 │1972年8月16日 │ │ │读等学校学员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 │ │ │ │函 │ │ │ │44│国家

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73)计劳业字7号 │1973年1月20日 │ │ │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45│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80)劳险

便字41号 │1980年7月19日 │ │ │农”工人被招工、顶替后工龄计算│

│ │ │ │问题的复函 │ │ │ │46│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高等│(82)劳险便字9号 │1982年3月3日 │ │ │学校、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生延期毕│ │ │ │ │业和毕业后

延期分配期间是否计算│ │ │ │ │工龄问题的复函 │ │ │ │47│劳动人事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劳人险函

〔1982〕24号 │1982年10月6日 │ │ │问题给云南省劳动局的复函 │ │ │ │48│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农民技│劳人险局〔1983〕17号 │1983年4月19日 │ │ │术员工龄计算问题给农牧渔业部人│ │ │ │ │事司的答复 │ │ │ │49│劳动

人事部关于归侨职工工龄计算│劳人险〔1985〕3号│1985年7月13日 │ │ │问题的意见 │ │ │ │50│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离休退休│劳人险

〔1985〕15号 │1985年12月28日│ │ │职工死亡后,其生前所领的生活补│

│ │ │ │助费如何发给的通知 │ │ │ │51│劳动部关于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劳险字〔1989〕10号 │1989年4月28日 │ │ │等问题的复函 │ │ │ │52│劳动部关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劳险字〔1989〕17号 │1989年8月24日 │ │ │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 │ │ │53│劳动部关于填报国营企业职工

退休│劳险字〔1989〕18号 │1989年8月24日 │ │ │养老基金统计表的补充通知 │ │ │ │54│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问│劳险司函字〔1989〕19号│1989年9月30日 │ │ │题的答复 │ │ │ │55│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劳办险字〔1990〕1号 │1990年1月26日 │ │ │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 │ │ │ │5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办险函字〔1990〕5号 │1990年4月12日 │ │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工作管理问│ │ │ │ │题的复函 │ │ │ │57│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劳险字

〔1990〕14号 │1990年6月19日 │ │ │必须专款专用问题的函 │ │ │ │58│劳动部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劳险字〔1990〕20号 │1990年10月18日│ │ │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59│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劳办险字〔1991〕10号 │1991年7月22日 │ │ │险

基金和管理服务费不计征“两金│ │ │ │ │”的通知 │ │ │ │60│劳动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积│劳险字

〔1991〕11号 │1991年8月29日 │ │ │极搞好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 │ │工作的通知 │ │ │ │6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劳办险字〔1991〕14号 │1991年9月23日 │ │ │险费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费是否征│ │ │ │ │税问题的复函 │ │ │ │62│劳动部、商业部关于集体商业企业│劳险字〔1991〕15号 │1991年10月9日 │ │ │职工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问

题的│ │ │ │ │通知 │ │ │ └─┴───────────────┴───────────┴───────┘ </font>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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