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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警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

来源:易榕旅网
电力安全警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完善电力安全警告标志,对外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规避涉电法律风险,维护公司权益和形象。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设置规范

1.1.“禁止攀登、高压危险”设置处所: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等电气设备的杆架和台架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灯塔爬梯上;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建筑物等可攀爬处所。

1.2.“限制高度”设置处所: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有可能通行大型车辆的地段,设置在电杆或架子上,面向来车方向。

1.3.“严禁施工”设置处所: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范围内有非法施工的地段,设置在电杆或架子上,面向人员活动方向。

1.4.“禁止钓鱼”设置处所: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下方河流、湖泊、鱼塘等处所,设置在电杆或架子上,面向人员活动方向。

1.5.“电力法规宣传牌”设置处所:架空电力线路经过苗木、居民区地段、人口密集地段、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设置在电杆或架子上,面向人员活动方向。

1.6.“严禁开挖、填埋”设置处所: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周边有非法施工的地段,设置在架子上,面向人员活动方向。 2.管理规范

2.1.对新建设备、外部环境变化需增设警告标志的处所应按设置规范及时增设。

2.2.警告标志纳入月度设备巡检计划,对发现缺失损坏的应及时更新,由设备负责人负责管理。

2.3.警告标志按规定设立台账,与现场对应。

工电部电力室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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