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落实消防责任,保障开发区中小学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结合开发区教育系统实际,开发区教育局特与各中小学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负全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体师生都应熟知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演练,每周搞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新教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学校必须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确定用火用电负责人,制定并逐步完善紧急疏散方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及时进行食堂、变电室、水房等设施设备的检修,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责任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出现不规范布线、擅自私拉私接临时线路等不规范行为的出现。
4.各学校都应按照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定时检修,专保器材完整有效。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等存放化学药品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各学校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谨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外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6.各学校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弯处距离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或投入使用。
8.各学校要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自觉积极地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消防安全“123”工程建设活动。 (“消防安全管理六化标准"即: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消防建设标准悬挂统一化;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警示化;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经常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常态化。“l 2 3”工程即:一畅通,即保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两知,即学校师生知道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知道岗位火灾危险性;三能,即学校教
师具备引导师生疏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
9.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实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责任考核
根据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由教育局在年终组织检查,对本责任单位完成本责任书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育局与各学校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规定责任内容不因责任人的变更而变更,责任人如有变化则继任者继续履行前责。
x学校 负责人:
(章) (签字)
甲方: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项目经理部 乙方:为了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等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工地职工和财产不受火灾的危害,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特签定以下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1.甲方负责建立和贯彻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负责对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
2.甲方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警惕性。
4.乙方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协调解决。
5.乙方施工或生活用电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程执行,严禁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和乱拉乱接。
6.乙方在生产中动火必须通知甲方,取得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在场情况下才允许动火。
7.乙方在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炉、煤炉、油灯等不利防火安全的器物,不得乱丢烟头和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等违反规定造成消防责任事故的,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的罚款,视情节轻重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9.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guǎnlǐ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方和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出租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乙方出租房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出租房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guǎnlǐ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guǎn lǐ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guǎn lǐ。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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