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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工作计划(3篇)

来源:易榕旅网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修志工作实际制定了志办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安排布置了当前工作任务,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围绕工作要求,完善安全机制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县志办迅速成立了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志办主任任组长,其他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田瑛负责。

  二、工作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事故、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轻伤安全事故。

  三、工作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别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对安全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始终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公司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熟练生产技能的员工队伍。

  3、管理创新以人为本。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治理整改。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户部山安全管理,确保辖区的公共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制定户部山商城管理处二季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管理

  1、举办一次专题教育,在全处及商城业户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有条件的话举办模拟演示或演习。

  2、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处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部强化网格化管理。

  3、夏季到来之前,继续对公共设施、消防通道进行维修、改造。组织对辖区企业消防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继续与辖区业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5、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户部山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加强对汛期前期的安全管理

  1、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服从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坚持“早检查、早发现、早报告、早排除”的工作方针。

  2、入汛前,对户部山城排水沟进行一次清理,确保排水管网畅通。

  3、建立和建全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统一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和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一、减少事故总量,控制亡人指标

  (一)各类安全事故亡人不超出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中直企业)

  (二)工业生产事故亡人不超过16人。(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不超过205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火灾事故亡人不超过3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五)农业机械事故亡人不超过1人。(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二、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明确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压滤机滤布,高新区管委会)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改善生产环境,预防职业危害,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责任单位: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占压油田管线隐患治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油田管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在具体工作中,由各牵头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督办检查和考核评比。

  四、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

  (一)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程序,依法审批,严格把关,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牵头部门:建设,安监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安全执法部门)

  (二)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充分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完善监管网络,细化监管任务,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严厉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监管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运输,商贸等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加一级达标量,扩大二级达标面,力争使更多的企业超过省级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安监,建设,交通等安全执法部门,旅游,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

  (五)深入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结果上报备案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体系建设,筑牢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安全生产監察大队,做到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进社区",开展调研,拓宽思路,丰富内容,制定措施,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事故调查,项目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为专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尽快建立覆盖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责任,开展预案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搞好预案衔接,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滤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依托整合现有资源,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今年要力争在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两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尽早形成国家,地方,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普及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一)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牵头部门:市总工会)

  (三)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比活动。(牵头部门:团市委)

  (四)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等安全执法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要继续办好《安全之声》和安全生产信息网,把《安全之声》打造成富有鲜明大庆安全生产特色的安全文化载体。(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发展中介组织,提高服务水平

  (一)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自律,协调和沟通工作,反映会员的意愿,协调好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的关系。(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二)积极响应协会有关行业自律的要求,积极参加和配合协会组织的调研,学习和考察活动,要按时交纳会费,保障协会正常运转,推动协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会员单位)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评估,评价,检测,检验,认证和咨询等中介组织,逐步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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