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街道将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大会的相关精神和上级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为做好今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20xx年友新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
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结合辖区内工商贸企业的情况进行科学划分监管网格,制定并落实实施方案,构建网格化监管工作平台。加大装备配备和经费保障力度,配齐配足网格监管员,按每80家生产企业或150家至200家商贸企业的规定配备网格化监管人员,建立健全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管员制度。在6月30日前建立网格化监管网络平台。
二、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对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和告知承诺,督促企业负责人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企业内部组织全员新安法培训和员工签署安全承诺书活动。督促企业推行作业现场5s管理、安全生产可视化管理等方法,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作业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督促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突出抓好企业重点环节隐患整改,依法加强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规范警示标识设置设立,切实提高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向辖区中小微企业宣传达标企业的安全生产典型经验,鼓励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培训、保险等中介机构清单,建立安全技术专家库。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好姑苏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的各项功能和作用20xx最新街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例文20xx最新街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例文。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由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相关信息的更新与完善。给予网格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实现监督检查、完善系统数据库同步化。建立网格信息员交流和培训制度,通过开展培训班、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组织网格信息员交流工作体会。不断完善系统数据库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商户安全生产“一企一档”,形成覆盖全街道所有工商贸企业的基本信息库。把危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涉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事故单位、无证幼儿园、新郭土地庙等临时烧香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等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力争6月30日前重点企业基本信息全部更新完毕。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优势,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重大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预案到位。
四、扎实推进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
1.开展各类教育培训
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新安法学习辅导活动。通过对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讲座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的领会,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责任意识。二是组织本科室、社区、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新安法。街道综治办联合团工委举办新安法学习研讨征文活动。各科室、社区、单位全年组织不少于两次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活动。
2.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友三网、微信微博、消防演练等载体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街道各科室、社区、下属单位和辖区重点企业每年自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同时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学习宣贯工作的时效性。借鉴平江、金阊、留园街道安全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开展安全社区建设20xx最新街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例文工作计划
五、扎实推进各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区属和街道25个重点、实事项目工地等监管。第一阶段排查摸底,组织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行政许可以及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涉及主体多、整改难度大的,提请区政府会办处理。要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配合相关执法部门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对《检查记录表》及企业提交的自查情况和整改承诺做好留底存档。根据年初上报安全隐患三级政府督办项目,按时按规完成3项政府挂牌督办项目(苏州高明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官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福纳德电气公司)的整改、验收和摘牌工作;加快推进新康新辰小区瘫痪消防设施整体修复。
一、减少事故总量,控制亡人指标
(一)各类安全事故亡人不超出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中直企业)
(二)工业生产事故亡人不超过16人。(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不超过205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火灾事故亡人不超过3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五)农业机械事故亡人不超过1人。(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二、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明确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压滤机滤布,高新区管委会)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改善生产环境,预防职业危害,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责任单位: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占压油田管线隐患治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油田管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在具体工作中,由各牵头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督办检查和考核评比。
四、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
(一)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程序,依法审批,严格把关,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牵头部门:建设,安监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安全执法部门)
(二)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充分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完善监管网络,细化监管任务,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严厉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监管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运输,商贸等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加一级达标量,扩大二级达标面,力争使更多的企业超过省级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安监,建设,交通等安全执法部门,旅游,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
(五)深入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结果上报备案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体系建设,筑牢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安全生产監察大队,做到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进社区",开展调研,拓宽思路,丰富内容,制定措施,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事故调查,项目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为专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尽快建立覆盖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责任,开展预案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搞好预案衔接,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滤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依托整合现有资源,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今年要力争在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两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尽早形成国家,地方,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普及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一)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牵头部门:市总工会)
(三)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比活动。(牵头部门:团市委)
(四)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等安全执法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要继续办好《安全之声》和安全生产信息网,把《安全之声》打造成富有鲜明大庆安全生产特色的安全文化载体。(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发展中介组织,提高服务水平
(一)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自律,协调和沟通工作,反映会员的意愿,协调好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的关系。(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二)积极响应协会有关行业自律的要求,积极参加和配合协会组织的调研,学习和考察活动,要按时交纳会费,保障协会正常运转,推动协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会员单位)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评估,评价,检测,检验,认证和咨询等中介组织,逐步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依照工会性质和职责,结合我区工会工作实际,制定__区总工会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落实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有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制定区总工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一览表。二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区总工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各街道总工会、各工委会、两新组织工委工会和教育工会等工会组织,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组织宣传培训
一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拟于4月份,与区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联合举办一次“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向企业和职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从安全生产月开始,各街道总工会逐步组织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培训,每个街道总工会组织1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
三、开展竞赛检查
一是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根据市总工会的要求,按时发动和组织企业工会报名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二是区总工会每季度对区工人活动中心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工人活动中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三是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根据统一部署,参加区卫生监督所牵头的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联合检查。
四、依法协调督促
一是依法参加我区有关死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工伤探视工作。三是协助挂点社区反映和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按区安委会统一部署,依法参加区有关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宣城市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级责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进一步坚守红线,依法治安,强化责任,注重预防,夯实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建立自下而上严密的责任体系。围绕与卫生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加以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定人、定岗、定责,并制订相应的考核细则,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报告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要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按规定报送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予以整顿。对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安全工作自查,事故隐患自除,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本单位消防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深化本单位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配备完整有效的消防设备,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法规宣传、消防安全演练。
(三)强化危化品、特种设备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各单位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应规范有序;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定期年检;突出强化公众聚集等重要活动场所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做到持有效证上岗,规范操作;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务车、救护车、外来暂停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四)加强用电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做好电器安全管理,经常性对供电、供热设施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做好单位防雷电安全工作,避免医疗仪器设备等遭到雷击。
(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建设项目设备设施“三同时”工作,强化建筑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源头管理,严格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
(六)加强医疗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对医疗设备、药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和环节的管理,规范操作;加强各类预防接种门诊和人员的严格管理,严格接种程序,确保接种安全;加强生活饮用水、放射健康、采供血等的监管,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医疗废弃物 处置和毒、麻药品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
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管理
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操作培训、各种事故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和演练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维护保养工作,普及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知识。
五、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全面推进“依法治安”
以宣传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专栏、板报、院报、宣传窗等形式,加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就诊患者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和知晓率;突出“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不断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规范信息处理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规范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每季度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小结。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卫生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形成上下贯通、反馈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为安全监管决策提供基础信息依据。
卫生局将对各单位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制,凡考核未达80分者,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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