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中学管理制度

来源:易榕旅网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减少财产的损坏,减轻学校维修经费的负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级财产管理

  学年开学初,学校负责将各班的应有财产维修好,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在本学年中所有一切人为损坏的财产由该班级损坏人自行维修。学年结束时,各班如有损坏的财产必须维修好,否则从班主任费中扣除部分费用,班级财产管理细则如下:

  1、课桌:

  本学年学生课桌实行专人专桌,在本学年中如有人为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负责维修,如果只是脱落,而只需加固的免费维修。

  2、用电设施:

  班级用电设施,如果是自然损坏的,由学校负责维修更换;如果是人为损坏的,由班级自行落实到人维修;如果因人为损坏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如因人为造成短路等)一定要追究到人赔偿,并且给以纪律处分。

  3、门窗及其它:

  班级的门窗、玻璃、插销、及宣传物件在本学年中损坏的,如果查出是学生损坏的,由班主任负责落实该学生赔偿;如果不能查出是谁损坏的,那么从班主任费中扣除部分费用。

  二、处室财产管理

  开学初学校负责将各处室的应有财产维修好,在本学年中所有一切人为损坏的财产由该处室的损坏人自行维修,否则从该人绩效工资中扣除部分费用。

  三、其他公共财产管理

  其他公共财产是指教室、处室以外的一切财产,包括教学楼楼梯、栏杆、办公室、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宣传栏、值班室、树木花草等。这些财产如果是学生无意损坏的照价赔偿;如果是故意或恶意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原价的3到10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