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组织全部教师认真学习了与教师密切相干的法律、法规,例如:《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通过学习,我对《教师法》有了更深的知道和认识。
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作为一支具有高素养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进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保卫我们的权益显的燃眉之急。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益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从在师范院校学习的第一天起,我就记的在学习“教师法”的同时还在学习着“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位人民教师我该实行的义务和遵照的行动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中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讥讽,不要挟、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动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落后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讥讽,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理论的知识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觉要考核我的本来远远没那么简单。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部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进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庇护。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期发展。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用《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生合法权益,增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光辉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连续努力,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牢牢环绕新时期师德素养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动素养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中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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