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村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学校,学员(原籍红花乡__村)。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_____年2月25日18时30分,甲方谢士___驾驶鲁13/23425拖拉机与乙方秦___驾驶的苏C___A350两轮摩托车在红花乡房溜村北100M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秦__受伤,摩托车损害。经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第270212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谢士___自愿赔偿给乙方秦__各项损失共计壹万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7000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3000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协议人: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