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易榕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装修通告范文

装修通告范文

来源:易榕旅网

  幢号商铺于年月日已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相关手续,服务中心已同意该商铺进行装修。

  装修废弃物处理方式:

  装修时间:至装修人员:

  装修车辆: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此通告盖章有效,禁止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玉溪市同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