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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国培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来源:易榕旅网

  一、目标任务

  自治区每年组织150名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培训,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今后的教师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训对象

  自治区所属本科高等学校的新入职专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与高校教师岗位要求,培训内容围绕“专业理念与规范”“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三个模块进行设计,重点突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的实践教学。

  1.“专业理念与规范”模块以高校教师师德修养和综合素养养成教育为重点,包括师德规范、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

  2.“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以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学习为重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行为、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等内容。

  3.“信息技术与运用”模块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为重点,包括最新信息化教学技术、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在线教学资源与学习工具的运用等内容。

  (二)培训方式。采取“专题讲授+实践教学+返岗教研”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方式,以专题讲授为基础,实践教学为重点,返岗教研为延伸。

  1.专题讲授从高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出发,将专家讲授与学员互动研讨相结合。

  2.实践教学通过课堂观摩、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微格教学等)、模拟教学、反思研讨、成果展示和教学技能考核等环节,帮助新入职教师践行良好师德规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3.返岗教研阶段为6个月。

  新入职教师所在高校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配备一位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对其在教育教学方面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所在高校要核定指导教师的相应工作量。

  (三)集中培训时间。20xx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第一期和第二期同时举办。11月16日至12月5日为第三期培训时间。每期培训时间为20天。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项目统筹管理。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负责培训项目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各高校是新入职教师培训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做好国培项目的动员组织工作,各学校认真遴选本校参训学员,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改或缺席培训。培训期间,学校不得安排新教师教学工作,同时保障新教师的工资、津贴等待遇不因参加培训受到影响。新入职教师培训情况将作为今后我厅后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的重要依据。

  自治区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培训项目的日常管理与服务。新疆师范大学各相关部门将为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后勤保障及服务。培训中心严格培训制度,经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与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证书效力相同,可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二)经费管理。项目所需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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