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由南京建安公司承建的三标段工程,目前该工程已进入装饰阶段,其中外墙外保温、屋面瓦采购均为建设、总包、分包签订的三方合同,由于建设方对市场价格核价过低,现我单位对建设单位初拟的合同中存在以下疑义,望建设单位予以调整。
1、分包单位报价中总包配合费按分包单位实际工程量3元/㎡,我单位要求增加至5元/㎡以上。
2、材料采购价均按市场价执行,目前人工工资涨幅较高、我单位请求将人工工资按市场价进行调整。
3、由于现在市场水泥价格疯涨,已较之前增加了100元/吨,望建设方付款基价给予调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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