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__年7月1日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以来,罗甸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坚持惠民、利民、便民的征收服务理念,在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与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探索研究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规范化、标准化新路径,推动全县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精诚共治破解管理难。一方面,在垃圾处理费划转前与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在划转后,对征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已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管、代征单位主收、财政主支的管理格局。
精诚共治破解征收难。为持续优化缴费服务,严格贯彻落实城镇垃圾处理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为缴费人提供便利、高效、快捷的缴费渠道。针对缴费群体庞大且分散的问题,与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对城乡居民实行“随水同征”,对除城乡居民以外的群体实行“核定征收”。
精诚共治破解执法难。通过定期比对应缴费和已缴费数据,建立欠缴清册,代征单位依照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缴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责限期改正及行政处罚,解决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的执法空缺问题。同时,依托县融媒体等平台依法依规公开未按规定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名单,确保城镇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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