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教职工的集体观念,优化学校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行优秀班组的评比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优秀班组每学期评比一次,其比例不超过班组总数的40%。
二、优秀班组评比的条件:
1、能全面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2、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注重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学思想,能大胆进行实践探索,积极地总结反思,组内有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3、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4、组内青年教师成长迅速。
5、组内教师实绩明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比较严重。
2、严重违反课程计划。
3、严重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4、有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现象。
5、有严重责任事故的发生。
6、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在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有教师为较差或差的现象,或教学常规月考核等第为较差或差。
四、评比程序:
1、学校成立优秀班组考核小组,由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小组听取班组长汇报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投票推荐。
4、汇总推荐情况,公布优秀班组。
五、评出的优秀班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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