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农机作业组的作用,提高机械利用率、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条款: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台,开展作业服务。
2.作业面积:亩。作业时间商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作业服务费标准元/亩,共计:元。
4.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5.甲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因作业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7.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便利条件。
8.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应在作业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9.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其它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村、镇、区农机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1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