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易榕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所有人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但甲方改成集团内另一个分公司,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所有人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但甲方改成集团内另一个分公司,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来源:易榕旅网

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所有人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但甲方改成集团内另一个分公司,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所有人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但甲方改成集团内另一个分公司,只要和单位协商同意的,是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即便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呢?(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问题解决有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yrr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