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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1

来源:易榕旅网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27日

  二、评选范围

  唐山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

  2、道德之星

  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

  5、公益之星

  6、自强之星

  7、书画之星

  8、科技之星

  9、创业之星

  10、实践之星

  四、评选机构

  团委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

  评选各类校园之星共12名(其中抗“疫”之星2名)。

  六、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

  2、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无违法乱纪现象;

  4、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5、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学习之星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高庠玉奖学金、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等以上奖学金一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道德之星

  (1)乐于帮助他人,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获得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2)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或收到表扬信

  3、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擅长表演。

  (2)在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

  4、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体育知识与体育常识,能够带动影响其他人群参与体育健身。

  5、公益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对我院公益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其先进事迹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自强之星

  (1)家庭条件艰苦,但能乐观坚强的面对,坚韧不拔。

  (2)品格坚强,自立自强,勤俭节约,品学兼优,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有过勤工俭学的感人经历,能为同学们树立先进模范作用。

  7、书画之星

  在书法、美术方面有着出众的特长,参加过各级比赛或者个展。

  8、科技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在校级及以上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者。

  9、创业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创业活动。

  (2)在各项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中取得名次者。

  10、实践之星

  (1)在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重要实践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获得荣誉。

  (2)有良好社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得到广大师生认可的学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起到良好模范作用者优先。

  七、评选办法

  第一轮选拔:4月14日——4月17日

  报名可以是各院(系)推荐和自行报名两种,各院(系)对校园之星的推荐必须是每种校园之星1—2人,其中候选人需准备个人风采展示的图片或视频及相关文字介绍。一轮选拔结束后,晋级学生名单将在唐山学院团委官方新浪微博、青春唐院微信平台公布。

  第二轮选拔:4月18日——4月27日

  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从候选人中选出最终的校园之星。

  八、表彰先进

  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要将评选活动做成具有我校共青团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组织内部的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推荐人选需要填写《唐山学院20xx年“校园之星”推荐报名表》,并附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或者影音资料、表扬信等,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提供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照片一份。《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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