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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会议纪要范文 篇17

来源:易榕旅网

  20xx年11月23日下午,学校党委书记、职改领导小组组长王国良教授主持召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了学校职改办关于20xx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了我校20xx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问题并形成以下纪要:

  一、考核优秀问题

  1.20xx年副教授评审权已下放至学校,学校副教授评审考核优秀的要求仍然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xx〕86号)规定执行;

  2.今年教授评审需委托其他高校评审,今年仍严格执行近5年考核优秀规定。若明年教授评审权下放,教授评审考核优秀的要求也按照陕人社发〔20xx〕86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其他系列职称考核优秀的要求按照其主管厅局的规定执行。

  二、淘汰率问题

  今年校内评审各级别淘汰率不再调整,维持20xx年10月17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xx年第2号)淘汰率标准:教授15%、副教授25%、讲师30%。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问题

  1.个人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有填入《评审表》的教科研成果及社会服务业绩真实有效。材料有谎报、剽窃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评委会前查实的,取消本人当年职称申报资格;评委会后查实的,取消本人职称评审结果,并按照陕人社发〔20xx〕86号和校发〔20xx〕195号文件进行组织处理;

  2.申报成果中,参与计算积分的论文,由科研处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对于真实性有争议的论文,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审定。

  四、核心期刊目录认定问题

  今年核心期刊目录及认定办法暂不变动,维持现行规定。

  五、今年是副教授评审权下放学校的第一年。在申报、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择优”原则,严格遵循陕人社发〔20xx〕86号和校党发〔20xx〕24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副教授评审和教授推荐评审工作。

  六、学校评委会评审中,在坚持量化计分排序为导向的基础上,要尊重不同学科特点的差异,适当兼顾各个学科高职称人才的均衡发展。

  七、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要按照省厅政策变化,随时跟进,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修订我校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为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参加会议人员:

  安康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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