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于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股东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与会股东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由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至。
X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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