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易榕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性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是怎样的

性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是怎样的

来源:易榕旅网

性犯罪的定罪与量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2)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人数、次数、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性犯罪会从重处罚。

1、犯嫖宿幼女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轮奸罪,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轮奸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或死刑。

3、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

4、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Copyright © 2019- yrr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