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校保险是没有有效期的,但是报考驾驶证的考试时间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为3年。也就是3年内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原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作废。因此,在报考了驾校学习驾驶证以后,不考科目一的情况不会计算这三年的时效,考了科目一之后就开始正式计算3年时效,需要在这三年内考取驾照。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保险期限均是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校交了补考费后,从科目一通过考试算3年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考保险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若有需要补充的材料,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内做出核定,并书面通知对方,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若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保险期限均是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校交了补考费后,从科目一通过考试算3年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考保险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若有需要补充的材料,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内做出核定,并书面通知对方,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若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保险期限均是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驾考保险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应及时核定并通知申请人。材料齐全且情形复杂的需在60天内核定并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不属于责任的应在核定后3天内通知对方。法律分析驾考保险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若有需要补充的材料,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内做出核定,并书面通知对方,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若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通知对方。拓展延伸学车保险理赔的时间周期学车保险理赔的时间周期因不同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学车保险理赔所需的时间周期在提交理赔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具体的时间周期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保险公司的处理效率、理赔案件的复杂程度、所需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准备时间等。如果理赔案件较为简单且文件齐全,理赔时间可能会更短;而如果案件复杂或需要进一步调查,理赔时间可能会延长。保险公司通常会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理赔申请,以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因此,如果您需要进行学车保险理赔,建议您及时联系您的保险公司,了解具体的理赔流程和所需的时间周期。结语学车保险理赔的时间周期因不同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学车保险理赔所需的时间周期在提交理赔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具体的时间周期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保险公司的处理效率、理赔案件的复杂程度、所需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准备时间等。保险公司通常会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理赔申请,以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因此,如果您需要进行学车保险理赔,建议您及时联系您的保险公司,了解具体的理赔流程和所需的时间周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校保险是没有有效期的,但是报考驾驶证的考试时间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为3年。也就是3年内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原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作废。因此,在报考了驾校学习驾驶证以后,不考科目一的情况不会计算这三年的时效,考了科目一之后就开始正式计算3年时效,需要在这三年内考取驾照。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保险期限均是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校交了补考费后,从科目一通过考试算3年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考保险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若有需要补充的材料,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内做出核定,并书面通知对方,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若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保险期限均是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