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当地教育局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举报,拨打当地教育局热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教师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榜样和守法的楷模,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这种违法行为就必须予以纠正。第七十五条 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停薪违法。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国内大部分的企业无法按时开展工作,企业的经营压力非常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 补课班在疫情期间违规补课是可以举报的,现在国家已经大力提倡。课外不得进行额外的补课。可向他的上级或当地纪委举报投诉,就可以对他进行处理,会受到党纪处罚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进入微信APP首页后,点击右下方我的选项。2、点击支付的选项。3、在支付中,点击城市服务的选项。4、点击抗疫服务栏目下疫情督查的选项。5、点击疫情群众监督的选项。6、选择举报的类型、位置等基本信息,上传现场图片后,点击下方提交的选项即可举报疫情期间开辅导班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发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私开补习班是违法的,并且疫情期间聚众也是违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第一款 第一项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允许。可以构建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方式分析模型,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停课不停学"教学案例进行系统分析,总结形成了在线同步直播教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停薪违法。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国内大部分的企业无法按时开展工作,企业的经营压力非常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禁止的是线下,线上的还没禁止,据我所知,已收费的家教机构,确实有好多转战线上了。网上授课平台本来有好多,这些家教机构转战线上,若符合相关的资格审查,不算违规,可以预知,网课平台今后竞争会更激热。在职教师有偿网上补课,应该是违规行为,依照法规,在职教师不允许收受学生礼金,免费授课可以,不过是否收费,取证的难度较大,估计国家会相继出台政策措施,明文规范在职教师网课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停薪违法。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国内大部分的企业无法按时开展工作,企业的经营压力非常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进入微信APP首页后,点击右下方我的选项。2、点击支付的选项。3、在支付中,点击城市服务的选项。4、点击抗疫服务栏目下疫情督查的选项。5、点击疫情群众监督的选项。6、选择举报的类型、位置等基本信息,上传现场图片后,点击下方提交的选项即可举报疫情期间开辅导班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发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府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仍我行我素、顶风有偿(违规)补课的教师,发现一起,严肃顶格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违规)补课的,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各级各类优秀教育人才,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免职及调离岗位处罚。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二十三条 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为第24、25、26条所列内容。第二十四条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第二十五条 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线下教学违法,可以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一律停止,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取消。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可向当地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或直接向市教育局通过电话和邮箱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 补课班在疫情期间违规补课是可以举报的,现在国家已经大力提倡。课外不得进行额外的补课。可向他的上级或当地纪委举报投诉,就可以对他进行处理,会受到党纪处罚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允许。可以构建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方式分析模型,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停课不停学"教学案例进行系统分析,总结形成了在线同步直播教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