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方】:深圳市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诺方】:赵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事由】:签定房地产项目的《全程独家策划与营销代理协议》 鉴于乙方在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的由四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城或滨城(暂订名)能够协助甲方开展全程独家策划与营销代理销售业务,现甲方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诺:
一、经乙方的有效拓展,致使甲方成功签订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XX镇南路115号、土地面积36654.87、土地使用权证为“国用(200X城单)第4X号”的城(项目暂订名)房地产项目全程独家策划与营销代理协议,甲方将项目策划代理销售所得实际代理销售佣金及或有的溢价分成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作为乙方的项目拓展回报。
二、项目拓展回报支付方式:
1、甲方与项目开发商签定全程独家策划与营销代理协议并且实施代理销售业务,甲方每月与项目开发商按协议约定结算并取得当月销售代理佣金后,甲方将当月佣金总额扣减 5.6%的营业税费后剩余部分的 5 %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甲方若取得项目溢价分成,则甲方将所获得溢价分成总额扣减5.6%营业税费后剩余部分的 10 %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3、乙方所得的上述款项(一项或两项)今后如产生个人所得税费,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额缴纳。
三、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方:深圳市经纪有限公司
日期
受诺方确认签收: